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中的打鋼筋混凝土預制樁工程。 2.2.1 樁基的軸線和標高均已測定完畢,并經過檢查辦了預檢手續(xù)。樁基的軸線和高程的控制樁,應設置在不受打樁影響的地點,并應妥善加以保護。
2.2.2 處理完高空和地下的障礙物。如影響鄰近建筑物或構筑物的使用或安全時,應會同有關單位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
2.2.3 根據(jù)軸線放出樁位線,用木橛或鋼筋頭釘好樁位,并用白灰作標志,以便于施打。
2.2.4 場地應碾壓平整,排水暢通,保證樁機的移動和穩(wěn)定垂直。
2.2.5 打試驗樁。施工前必須打試驗樁,其數(shù)量木少于2根。確定貫入度并校驗打樁設備、施工工藝以及技術措施是否適宜。
2.2.6 要選擇和確定打樁機進出路線和打樁順序,制定施工方案,作好技術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