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規(guī)模:二標(biāo)段本工程共包括4棟洋房(8、9、11、12#樓),其中8、12#樓7層,9、11#樓為10層;5棟高層建筑(10、13、15、16、17#)樓,其中10#樓31層、13#樓27層,15#樓30層,16#樓32層,17#樓33層。1~3層商業(yè)樓,總建筑面積105000平米。
其中10、13、15、16、17#樓采用附著升降式腳手架施工,施工方案詳見專項方案。8、9、11、12#樓采用落地式腳手架加懸挑式腳手架施工,9、11#樓擬在6層結(jié)構(gòu)板面開始懸挑,6-10層懸挑高度12.15,局部10層在10層板面進(jìn)行懸挑。8、12#樓共計7層,擬在4層進(jìn)行懸挑,懸挑高度12.3米,按贛州市重大危險源辨識表辨識,懸挑高度小于15米,需編制專項施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