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導流的概念
施工導流指在河床中修筑圍堰圍護基坑,并將河道中各時期的上游來水量按預定的方式導向下游,以創(chuàng)造干地施工的條件。
施工導流的標準是根據(jù)導流建筑物的保護對象、失事后果、使用年限和工程規(guī)模等指標,劃分導流建筑物的級別(Ⅲ~Ⅴ級),再根據(jù)導流建筑物的級別和類型,并結合風險度分析,確定相應的洪水標準。
洪水標準的確定,還應考慮上游梯級水庫的影響和調蓄作用。施工導流標準還包括壩體施工期臨時渡汛洪水標準和導流泄水建筑物封堵后壩體渡汛洪水標準。
分段圍堰法
保護主體建筑物干地施工。兩段兩期導流采用得最多,在流量較大的平原河道或河谷較寬的山區(qū)河流上修建混凝土壩樞紐時,宜采用分期導流。這種導流方式較易滿足通航、過木、排冰等要求。1)束窄河床導流:通常用于分期導流的前期階段,特別是一期導流。
2)通過建筑物導流通過建筑物(永久建筑物或臨時建筑物)導流多用于分期導流的后期階段。
全段圍堰法導流
在河床內距主體工程軸線上下游一定的距離,修建攔河堰體,一次性截斷河道,使河道中的水流經(jīng)河床外修建的臨時泄水道或永久泄水建筑物下泄。用于枯水期流量不大,河道狹窄的河流 。
鋼板樁格形圍堰
圍堰的布置:首先需確定標準格體尺寸;為降低格體內浸潤線高程,格體需采取排水措施;考慮板樁橫向鎖口抗拉強度,格體通常是采用直腹形(一字形)板樁。
格體內部填料的一般要求是:填料必須具有高的抗剪強度,應是不可壓縮的;填料能自流排水,即填料可以依靠水的重力流動通過排水孔來滿足排水要求、耐沖刷;具有一定的抗滑容重。
圍堰的施工工序:依次是定位、打設模架支柱、模架就位、安插鋼板樁、打設鋼板樁、填充料碴、取出模架及其支柱和填充料碴到設計高度等。
類型:圓形格形圍堰.鼓形格形圍堰.花瓣形格形圍堰。擋水15-18m巖基和非巖基上,可過水。
圍堰的拆除:先用抓斗或吸石器將填料清除,后用拔樁機起拔鋼板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