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合同條款是合同當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工程勘察的實施及相關事項對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作出的原則性約定。
通用合同條款具體包括一般約定、發(fā)包人、勘察人、工期、成果資料、后期服務、合同價款與支付、變更與調整、知識產權、不可抗力、合同生效與終止、合同解除、責任與保險、違約、索賠、爭議解決及補充條款等共計17條。上述條款安排既考慮了現行法律法規(guī)對工程建設的有關要求,也考慮了工程勘察管理的特殊需要。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1
一、工程概況 1
二、勘察范圍和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 1
三、合同工期 1
四、質量標準 1
五、合同價款 2
六、合同文件構成 2
七、承諾 2
八、詞語定義 2
九、簽訂時間 2
十、簽訂地點 3
十一、合同生效 3
十二、合同份數 3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4
第1條 一般約定 4
1.1 詞語定義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