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題名(TM)

  題名應簡明、具體、確切,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分類號。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必要時可加副題名。應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以及結構式和公式。

  在每篇文章首頁下以腳注形式注明文章收稿日期,如:收稿日期:2006-05-20

  二、作者(ZZ)

  文章均應有作者署名。作者姓名置于篇名下方,中國作者姓名的漢語拼音采用如下寫法:姓前名后,中間為空格。姓氏的全部字母均大寫,復姓連寫。名字的首字母大寫,雙字名中間不用連字符。姓名均不縮寫。如:

  ZHANG Ying(張穎),WANG Xilian(王錫聯),ZHUGE Hua(諸葛華)。

  外國作者的姓名寫法從其慣例。

  對作者應標明其工作單位全稱、所在省、城市名及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江 濱

  (武漢大學 法學院,湖北 武漢 430072)

  多位作者的署名之間用逗號隔開;不同工作單位的作者,應在姓名右上角加注不同的阿拉伯數字序號,并在其工作單位名稱之前加注與作者姓名序號相同的數字;各工作單位之間連排時以分號隔開,如:

  江 濱1 ,李曉述2

  (1.武漢大學 法學院,湖北 武漢 430072;2.中南大學 法學院,湖南 長沙 410083)

  英文作者姓名下同樣注明相應的英文項目,如:

  JIANG Bin

  (School of Law,Wuhan University,Wuhan 430072,Hubei,China)

  三、作者簡介(ZJ) 及工作單位(DW)

  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職稱、學位、簡歷以及研究方向。在簡介前加“[作者簡介]”作為標識。例如:

  [作者簡介] 江濱(1979-),女,湖北仙桃人,武漢大學法學院2001級碩士研究生,主要學習和研究國際經濟法學。

  同一篇文章的其他作者簡介可以在同一“[作者簡介]”標識后相繼列出,中間以分號隔開,最后以“。”結束。

  英文作者簡介用“Biography:”(單一作者)或“Biographies:”(多作者)作為標識。

  四、內容摘要(ZY)

  文章均應附中文和英文摘要,100-250字以內。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語,并應盡量避免“本文認為”之類的空洞內容。最后以“。”結束。英文摘要應與中文摘要相對應。

  中文摘要前加“[內容摘要]”作為標識,英文摘要前加“Abstract:”作為標識。

  五、關鍵詞(JC)

  關鍵詞是反映文章最主要內容的術語,對文獻檢索有重要作用,按學科級別從上至下選取3~8個,不得少于3個,并以分號隔開。中、英文關鍵詞應一一對應。中文關鍵詞前冠以“[關鍵 詞]” 作為標識,英文關鍵詞前冠以“Key words:”作為標識。例如:

  [關 鍵 詞] 汽油機;燃爆控制;電子點火;模糊邏輯

  Key words:gasoline engines; knock control; electronic ignition; fuzzy logic

  六、中圖分類號與文獻標識碼

  分類號

  應按照《中國圖書館分類法》(第4版 )對每篇論文標引分類號。涉及多主題的論文,一篇可給出幾個分類號,主分類號排在第1位,多個分類號之間以分號分隔。分類號排在關鍵詞之后,其前以“[中圖分類號]”作為標識。

  如:[中圖分類號] A81;D05

  按照《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檢索與評價數據規(guī)范》規(guī)定 ,每篇文章均應標識相應的文獻標識:A理論與應用研究學術論文;B理論學習與社會實踐總結;C業(yè)務指導與技術管理性文章;D動態(tài)性信息;E文件、資料。中文文章的文獻標識碼以“[文獻標識碼]”作為標識。

  如:[文獻標識碼] A

  七、參考文獻(WX)

  (一)參考文獻著錄項目

  1.主要責任者(專著作者、論文集主編、學位申報人、專利申請人、報告撰寫人、期刊文章作者、析出文章作者)。主要責任者只列姓名,多個責任者之間以“,”分隔,其后不加“著”、“編”、“主編”、“合編”等責任說明。

  2.文獻題名及版次(初版省略)。

  3.文獻類型及載體類型標識。

  4.出版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5.文獻出處或電子文獻的可獲得地址。

  6.文獻起止頁碼,在正文中緊隨指示序號以(第X-X頁)形式標出。

  7.文獻標準編號(標準號、專利號……)。

  (二)文獻類型及載體類型標識

  參考文獻類型及其標識:

  參考文獻類型 專著期刊文章論文集報紙文章學位論文報告標準專利數據庫電子公告

  文獻類型標識MJCNDRSPDBEB

  對于專著、論文集中的析出文獻采用單字母“A”標識;對于其他未說明的文獻類型采用單字母“Z”標識。

  非以紙張為載體的參考文獻應標明其載體類型。載體類型及其標識:磁帶-MT;磁盤-DK;光盤-CD;聯機網絡-OL。

  (三)正文中參考文獻指示序號的編排格式

  1.每一引文對應一個指示序號,以數字加方括號標示,手動插入,設定上標。如:[1]、[2]、…。

  2.引文前有冒號及引號的,指示序號放在句號與引號外。如:他說:“知是知非而實無是無非,知是知非者應用之跡,無是無非者良知之體也。”[4]

  3.引文作為一段話的一部分,則指示序號放在引號與后面一個符號之間。如:可惜的是,因修持不足,從而牽引陽明學之高妙玄遠一途百義無反顧,“龍溪竟入于禪”[21],“躋陽明而入禪”[22],遂至于流為禪狂。

  在有引號的情況下指示序號始終跟在引號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