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質安全電路與關聯電路不得共用同一電纜或鋼管;本質安全電路或關聯電路,嚴禁與其它電路共用同一電纜或鋼管。

    2  兩個及以上的本質安全電路,除電纜線芯分別屏蔽或采用屏蔽導線者外,不應共用同一電纜或鋼管。
    3  配電盤內本質安全電路與關聯電路或其它電路的端子之間的間距,不應小于50mm;當間距不滿足要求時,應采用高于端子的絕緣隔板或接地的金屬隔板隔離;本質安全電路、關聯電路的端子排應采用絕緣的防護罩;本質安全電路、關聯電路、其它電路的盤內配線應分開束扎、固定。
    4  所有需要隔離密封的地方,應按規(guī)定進行隔離密封。
    5  本質安全電路及關聯電路配線中的電纜、鋼管、端子板,均應有藍色的標志。
    6  本質安全電路本身除設計有特殊規(guī)定外,不應接地。電纜屏蔽層,應在非爆炸危險環(huán)境進行一點接地。
    7  本質安全電路與關聯電路采用非鎧裝和無屏蔽層的電纜時,應采用鍍鋅鋼管加以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