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范圍
本工藝標準適用于額定載重量5000kg及以下各類國產電力驅動的曳引式或強制式電梯電氣設備安裝工程。
2施工準備
2.1設備、材料要求
2.1.1各電氣設備及部件的規(guī)格、數量、質量應符合有關要求,各種開關應動作靈活可靠;控制柜、勵磁柜應有出廠合格證。
2.1.2槽鋼、角鋼無銹蝕,膨脹螺栓、螺絲、電焊條等的規(guī)格、性能應符合圖紙及使用要求。
2.2主要機具
電焊機、線墜、扳手、鋼鋸、射釘器、防護面罩、砂輪切割機、電錘、脫線鉗、螺絲刀、克絲鉗、電工刀、手電鉆、煨管機、開孔器。
2.3作業(yè)條件
2.3.1機房、井道的土建施工具備安裝條件,并有可靠的照明條件。
2.3.2開慢車進行井道內安裝工作時各層廳門關閉,門鎖良好、可靠,廳門不能用手扒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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