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1)查明事故發(fā)生經過、原因、人員傷亡情況及直接經濟損失。這就要求事故調查組按照尊重科學、實事求是和“四不放過”原則,查清事故基本情況,為認定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供最直接、最真實、最可靠的有關材料、證據(jù)。事故基本情況應當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具有確鑿充分的證明力和說服力。

 。2)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根據(jù)對事故基本情況的分析判定,事故調查組應對事故性質作出屬于責任事故或者非責任事故的認定。經認定屬于責任事故的,應當確定明確的事故責任單位及其責任人,界定不同事故責任主體各自應當承擔的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刑事責任!稐l例》對事故調查組及其提交的調查報告的基本要求是定性準確、責任明晰、程序合法。

  (3)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條例》所稱的事故責任者,既包括事故發(fā)生單位和對事故報告、搶救、調查、處理負有責任的行政機關,又包括事故發(fā)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和行政機關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參與事故調查人員、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稐l例》賦予事故調查組享有對事故責任者處理的建議權。事故調查組要準確認定責任主體,分清責任。處理建議應當體現(xiàn)權責一致、責罰相當、寬嚴相濟的原則,于法有據(jù)。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是反面教員,調查事故不僅要體現(xiàn)責任追究,更要總結吸取血的教訓。要提出可操作的防范和整改措施,以避免或者減少同類事故的發(fā)生。

 。5)提交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報告是全面、準確地反映事故調查結果或者結論的法定文書,是有關人民政府作出事故批復的主要依據(jù)。事故調查組應當依照《條例》的規(guī)定,在法定時限內向有關人民政府提交經事故調查組全體成員簽名的事故調查報告。事故調查報告具有法定的證明力,事故調查組應當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