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是指曾在哪些學校肄業(yè)或畢業(yè)。 國家承認學歷在初等方面有小學、中等教育有初中、高中(中職、高職、技校等),高等教育方面有?啤⒈究啤⒋T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經(jīng)國家主管教育部門批準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格的普通高校(含培養(yǎng)研究生的科研單位),成人高等學校所頒發(fā)的學歷證書,國家予以承認。通過自學考試,由國務院自學考試委員會授權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fā)的自學考試畢業(yè)證書,國家予以承認。

學位是標志一個人學歷的頭銜,也就是一個人通過學習取得學識及相應學習能力程度的標志,是由國家授權的高等學校頒發(fā)。一般包括學士、碩士、博士三種。

學位和學歷的區(qū)別:學位是學歷的標志,不和學校學習的經(jīng)歷或?qū)W歷掛鉤;而學歷則必須是學校學習的經(jīng)歷。所以有學歷不一定有學位,沒有學歷不一定沒有學位。

學歷不等于學位,學歷不完全等同于學位,兩者有很大區(qū)別:獲得學位證書而未取得學歷證書者仍為原學歷。取得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的,不一定能夠取得相應的學位證書;取得學士學位證書的,必須首先獲得大學本科畢業(yè)證書,而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證書的,卻不一定能夠獲得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畢業(yè)證書。比如有的人獲得了本科畢業(yè)證書,但未能獲得學士學位的也不能報考學位要求為學士的職位;而有的人學歷為本科畢業(yè),以后通過在職人員學位申請取得了碩士學位,這種情況下學歷仍為本科,而不能稱之為取得了"碩士學歷",也不能報考學歷要求為碩士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