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根據(jù)工程量情況,土建工程(包括路基、橋涵、互通立交、路面工程等)共劃分為13個合同,合同段編號為01~02、03A、03B、04~12。其中全線路面工程、交安設(shè)施、綠化等為第12合同。
⑴ 路基工程
① 邊坡開挖
土質(zhì)路基開挖應根據(jù)地面坡度、開挖斷面、縱向長度及出土方等因素,結(jié)合土方調(diào)配,選用安全、經(jīng)濟的開挖方案。
土方開挖應自上而下進行,不得亂挖超挖,嚴禁掏底開挖。
路基邊坡盡量以曲線柔美、自然流暢的曲面為主,避免刀削式的單一坡。
② 路基填筑
路基填土前應先清除草皮、樹根、腐殖土等,然后碾壓密實,壓實度(重型)不應小于90%。
地面橫坡緩于1:5時可直接在天然地面上填筑路堤;地面橫坡為陡于1:5時,原地面應挖臺階,臺階寬度不應小于2m,并挖成3%的向內(nèi)傾斜坡度。
半填半挖路段嚴禁從高處倒土石方,必須從低處往高處,按施工要求分層碾壓;
沿河、池塘路段,需先圍堰、排水疏干,清除塘底淤泥,再填筑透水性材料至原地面線,然后再正常填筑。
為減少結(jié)構(gòu)物與路基間的橋頭跳車現(xiàn)象,路橋(涵)過渡路基橋頭路基填料采用粒徑不大于10cm透水性材料。橋頭路基壓實度要求比一般路段高,要求從填方基底至路床部分壓實度為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