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樓層根據(jù)使用功能一般分為兩種:一是用來居住使用的,二是用來倉儲儲藏使用的。兩種不同的使用功能決定了結構設計時不同的結構處理方式:即是以閣樓層為本還是以閣樓層的下一層為本。

如果閣樓層用來居住,那么結構處理時盡量要按正常的樓層來處理不要影響居住的功能。反之,則要盡量把閣樓層的下一層按正常的樓層處理,不利居住的處理盡量放在閣樓層。由于閣樓層的設置,通長情況下建筑的設計中會出現(xiàn)部分的屋頂露臺。這樣就會使部分墻體不上升到屋面,而部分上升到屋面的墻體無根,必須要以梁來臺的。

本文分三個部分來說明此情況下的結構處理:

一是板,按正常情況,屋頂露臺的板頂標高就是建筑標高的,沒有必要減建筑做法的。而室內(nèi)的板頂標高是要減建筑做法的,如此造成下層室內(nèi)頂板不平,故建議屋頂露臺的板頂標高同室內(nèi)的一樣,統(tǒng)一減去建筑做法,這樣的好處還有就是利于鋼筋的拉通,方便施工。再一個建議就是板內(nèi)鋼筋要雙層雙向拉通,板厚適當加厚,板配筋率適當提高。(原因就是此層上下的剛度有變化及此層板應當認為是無根墻體的嵌固端)

二是梁,主要是指抬無根墻體的梁,此梁的設計應當按托梁的設計和構造更為合理。不應該按簡單的簡支梁設計,當梁上的墻體有門窗洞口時建議梁的箍筋全長加密。

三是構造柱,主要是指不是從基礎延順上來的構造柱,是由于無根墻體的存在而設置的構造柱,此構造柱的截面和配筋建議加大,另外此構造柱建議向下延伸一層向上要錨入屋面的圈梁內(nèi)。能清楚這些關系對于下一步的設計是有益無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