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定額的材料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周轉(zhuǎn)材料和其他材料。凡能計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種、規(guī)格逐一列出數(shù)量,對于用量少、低值易耗的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費內(nèi)。材料消耗量包括凈用量和損耗量。本定額中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場內(nèi)運輸損耗和施工操作損耗。混凝土、砌筑砂漿、抹灰砂漿及各種膠泥等半成品消耗量以體積“m3”表示,其配合比是按現(xiàn)行規(guī)范規(guī)定計算的。實際配合比含量與定額不符時,除“配合比定額”說明中允許換算者外,均不得換算。設計要求采用的品種、強度等級與定額列項不同時,可以換算;A土方、溝槽、基坑開挖深度,按基礎墊層(含地基處理墊層)底標高至設計室外地坪標高確定。交付施工場地標高與設計室外地坪標高不同時,應按交付施工場地標高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