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單位應認真審閱招標文件中所有的投標須知、合同條件、規(guī)定格式、技術(shù)規(guī)范和圖紙。實質(zhì)上不響應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招標文件的解釋
投標單位在收到招標文件后,若有問題需要澄清,應于收到招標文件后招標答疑會前以書面形式(包括書面文字、傳真等,下同)向招標代理機構(gòu)提出,招標單位將以書面形式予以解答(包括對詢問的解釋,但不說明詢問的來源),答復將以書面形式送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
在投標截止日期前五天,招標單位都可能會以補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標文件補充通知將以書面方式發(fā)給所有獲得招標文件的投標單位,補充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對投標單位起約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