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木材積計算木材材積是木材實質(zhì)體積的簡稱。在實際工作中,我們通常以長、寬、厚各為1米所占的1立米木材為單位來計量木材材積。但是,要精確計算原木的材積并不容易, 因為樹干畸形怪狀,十分復雜,其形狀因樹種、生長立條件的不同而變化較大。一般來說,針葉樹木遠銷為通直圓滿,而闊葉樹木材的樹干形狀各有不同。生長在密林里的樹木其干形規(guī)則些,而生長在疏林里的樹木就很不規(guī)則。就是同一樹種的樹干,其上下形狀也會不同。樹干形狀雖然沒沒有完全像圓錐體、拋物線體、圓柱體或凹曲線體,但樹干的各部位與這些幾何體的的較接近,所以林業(yè)科學工作者在測定樹干材積時,擬假定樹干為復雜的某種幾何體,以用一個相應的可以同時適用于各種幾何體形狀的計算公式,來計算出樹干的材積。實際上,任何一種幾何體積的計算公式都不可能精確地計算每根原木的材積,而且從統(tǒng)計的意義來講,也沒有這個必要。計算原木材積的基本公式盡可能要簡單,只是考慮諸方面的影響因素,需要加以調(diào)整,保證統(tǒng)計精度即可。
一、木材材積計算基本公式
1.中央斷面面積公式
是以原木中央斷面面積和材長之積來求算材積的公式,即:V=(π/4×Do2)LO……(5-10)
式中:π/4×Do2----以中央直徑計算的原木中央斷面面積(m2);LO ---原木的材長(m)。
用這種公式計算材積比較方便,但是需要在原木的材身中內(nèi)檢徑,而且計算出的材咱們比實際材積偏小些。樹干尖削度愈大(特別是長材),材積愈偏。蝗缂庀鞫刃〉亩淘,其計算材積較接近實際。
2.平均斷面面積公式
就是以原木大頭斷面面積和小頭斷面面積的平均值,作為平均斷面面積,再乘以材長而計算原木材積的公式,即:V=π/8×(D2大+D2小)LO………(5-11)
式中:D大,D小—分別表示大、小頭直徑(m);
π/8(D2大+D2。---平均斷面面積(m2);
LO----原木材長(m)。
用平均斷面面積公式計算材積,需要原木大、小頭都要檢徑,因此檢尺工作量大一些,但是計算也較簡單。而計算材積比實材積偏大,樹干尖削度越大,材積偏差越嚴重。
3.圓臺體公式
把原木形體視作圓臺體,用圓臺體幾何體積計算公式來計算材積的公式,即:V=π/12×(D2大+ D大? D小+D2小)LO…………(5-12)
因為原木的幾何形體,從統(tǒng)計意義來講比較接近于圓臺體,用此公式計算材積,盡管計算工作較復雜些,但計算得出的材積精確度較高,且較接近實際材積,特別是短原木更為理想。
4.直徑增加率公式
我國在原木檢尺中一貫采用在原木的小頭檢徑的辦法。這對提高檢尺效率、方便檢驗工作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和原木楞垛(密實楞)檢驗這個事實和有關。而上述三個公式的應用,卻要求在原木中央或在大小頭檢徑,這與檢驗實際不相符。
事實上,樹干的直徑一般是從大頭向小頭逐漸變小的,這種原木直徑的有規(guī)律變化,我們稱之為尖削度。即,大頭直徑減去小頭直徑的差值,除以材長所得的值,在這里叫做平均尖削度或直徑增加率,用M表示。
則,M= (D大- D。/Lo ……(5-13)
將(5-13)式變形、移頂,得D大-=D小 +ML。代入(5-11)式、(5-12)式;同理得DO=D小+ML/2代入(5-10)式,并用檢尺徑D代替D小,檢尺長L代替Lo,則
V=π/4(D+0.5ML)2L……(5-14)
V=π/4{D2+DML+0.5(ML)2}L………(5-15)
V=π/4{D2+DML+1/3(ML)2}L………(5-16)
式(5-14)、(5-15)、(5-16)即為直徑增加率公式,從中可以看出,三個公式的差別就在于(ML)2頂系數(shù),依次為0.25,0.5,0.33。其中公式(5-16)計算的材積較為接近原木的實材積,而我國原木材積標準中采用的計算公式是(5-14)式,只是把尖削度M視作D與L的非線性函數(shù),通過大量實測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回歸得到。
二、原木材積的計算
1.新編材積表的由來
原木材積計算包括所有針、闊葉樹的原木材積計算。我國原規(guī)定除杉原木以外的所有樹種的原木材積計算按LY108---61《原木材積表》的材積數(shù)字作為原始數(shù)據(jù)而編制成的。經(jīng)過長期使用的實踐證明,這個材積表存在下列兩個問題:一是不能反映我國所產(chǎn)原木的實際材積。據(jù)抽樣實測估計,從全國范圍來說,按這個表的材積查定,比原木實際材積小2.5%以上;二是長材截短后,材積增大,存在人為地將長材截短的現(xiàn)象,造成木材得不到合理利用,大量的數(shù)字統(tǒng)計表明,將4~6m原木截成兩段,材積增加3~10%;8m原木截成兩段,材積增加6~15%,截成四段,材積增加7~30%。這種不合理現(xiàn)象,往往導至為追求增加材積,故意多造短材,降低木材使用價值,造成木材很大的浪費。
根據(jù)以上問題,中國林業(yè)科學研究院森林經(jīng)理研究室把原木材積的測算作為一項研究課題,從1960年始進行原木材積表的全面修改工作。在這次修改中所采取的辦法是:
(1)資料收集:前后共收集了12萬多根原木測實資料,收集面普及全國60多個林業(yè)局(縣)和二幾個大貯木場。在制定收集抽樣方案時,主要考慮資源多少、地域分布、樹種范圍及其比重。原木的長度、徑級范圍等。根據(jù)這幾方面條件定出不同樹種、不同徑級原木的抽樣根數(shù)。
(2)數(shù)據(jù)整理和處理:每根實測原木的實際材積是按測樹學上的區(qū)分求積法求得。在整理實測材積數(shù)字時,合并不同樹種,并將各長度級各小頭直徑所包含的許多實測材積匯總,求其平均值,作為編制新表的原始數(shù)據(jù)。
在分析析木材積的原始數(shù)據(jù)時,發(fā)現(xiàn)有相當數(shù)量的2m段原木是樹木的根兜段,帶有膨大部分,如果膨大部分材積也計算在材積內(nèi),對消費者不利。同時短原木的材積增大,對于控制材截短也非常不利。因此,經(jīng)過反復斟酌,最后決定將2m長的實測材積壓低5%(根據(jù)對2m長年原木,采用以小頭1m的削度代替整根原木削度來計算2m長的原木材積,算出來的2m長的原木材積的比實際材積小4.4%)作為編表的依據(jù)數(shù)字,其它長度原木實測材積不動。
(3)材積計算公式的確定:從1980年以后收集的數(shù)據(jù)與1967年前收集的數(shù)據(jù)比較,發(fā)現(xiàn)檢尺徑4—12cm的小徑木削度有變有的傾向。其原因可能由于近來間伐材增多,它不同于過去的小徑木來自樹木的上段(梢部),從而削度相應地要小一些。為了更好地反映原木的實際材積,對檢尺徑4—12cm的原木和檢尺徑自14cm以上的原木則分別確定不同的材積計算公式。
由于編表依據(jù)中的長大徑原木材積比短小徑原木材積大幾十倍到一二百倍,相差的十分懸殊,直接對原木材積的計算公式擬合效果不好。為此,對依據(jù)數(shù)字中的每個材積數(shù)字都求出其相應的削度,現(xiàn)表5-21。
表5-21 編表依據(jù)數(shù)據(jù)所對應的削度表 長度(cm)(右)
削度(cm/m)(右下)
徑級(cm)(下)
2
4
6
8
6
1.18
1.00
0.95
0.74
8
1.03
0.99
0.95
0.95
10
1.06
0.98
0.96
0.97
12
1.11
1.00
0.98
0.95
14
1.33
1.28
1.11
1.08
16
1.21
1.21
0.98
1.04
18
1.22
1.31
1.02
1.00
20
1.45
1.33
1.18
1.03
22
1.42
1.38
1.02
1.00
24
1.66
1.46
1.18
1.19
26
1.44
1.50
1.27
1.08
28
1.73
1.53
1.21
1.17
30
1.73
1.58
1.28
32
1.66
1.63
1.14
34
1.85
1.77
1.34
36
1.88
1.89
1.46
38
1.83
1.97
154
40
1.98
2.03
1.50
42
1.42
1.92
44
2.11
1.89
以檢尺徑14cm以上的原木為例,從表5-21中可以看出,削度隨徑級增大面增大,隨長度增長而減小。削度將與L,D,LD,L2D和D2等因子有關,于是對檢尺徑為14cm以上原木的削度進行逐步回歸,求出原木的削度公式:
M=0.51+0.28L-0.00264L2+0.049D-0.007LD+0.000243DL2
將該削度代
入公式(5—14)式得:
π
V=-----L{D+0.5L(0.51+0.08L-0.00264L2+0.049D-0.007LD+0.00024DL2)}2×1/10000
4
為簡化公式,將公式中的系數(shù)作適當調(diào)整,就可得到檢尺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積計算公式,即:
V=0.785L{D+0.5L+0.005L2+0.000125L(14-L)2(D-10)×1/10000
式中:V---原木材積(m3);
D---原木檢尺徑(cm);
L---原木檢尺長(m)
(4)新編原木材積表的驗證
新原木材積表編好之后,于1966后、1979年進行了全面可行性驗證,從三次的驗證表明,新編表的平均誤差一般都不超過0.33%,而舊表(Ly108-61《原木材積表》)的誤差都在2.3%以上。說明新表比較準確地反映了我國原木的實際材積,1984年正式頒布為GB4814-84《原木材積表》標準。
1983年又進行了一次規(guī)模較大的驗證,普及10個主要產(chǎn)材省、區(qū),共抽檢原木134.6萬根,材積達16萬多立方米了,著重檢驗使用新表而引起材積的變化,其結果見匯總表(見表5-22)。前后四次驗證結果基本一致,新表材積平均增長2.5%,說明舊表編小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