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基施工安全管理現(xiàn)狀

領導不重視。部分企業(yè)領導認識不足,重生產、輕安全,安全意識淡薄,只給職工下達生產指標,不提供安全保障,甚至出了事故也不認真查處,將安全風險轉嫁給分包單位和職工,使安全得不到保障。

安全管理薄弱。有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guī)范,主觀隨意性大;有的不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處于失控狀態(tài),事故隱患隨處可見,各類事故時有發(fā)生。

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違章作業(yè)管控不嚴。有的施工單位現(xiàn)場管理松懈,施工現(xiàn)場、作業(yè)班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管理不嚴、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yè)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得不到保證。管理、指揮、操作人員缺乏應有的安全技術常識,設備陳舊、老化,帶病運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xiàn)象司空見慣,事故隱患多。

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不足。雖然從上到下都在喊安全生產費用?顚S,但項目部在施工規(guī)劃、措施落實方面,打著增效減耗的口號,行動上卻在安全生產費用上砍上幾刀。重大事故隱患得不到及時整改,已成為長期存在的問題。

安全責任不明確。在生產經(jīng)營承包中,"一包了之"和層層轉包的現(xiàn)象比較普遍,責任不明確,安全管理無章可循。

樁基施工安全生產的對策

1.強化施工安全管理

完善項目部組織機構。工程施工單位(項目經(jīng)理部)負責人必須全面負責工程施工的安全生產工作,明確自己為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建立起安全管理組織,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確定領導干部、管理人員和職工的崗位安全職責,組織制定和實施符合現(xiàn)場生產的安全措施和規(guī)章制度。要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zhí)行國家和當?shù)匦袠I(yè)主管部門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施工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配備專(兼)職安全員,協(xié)助領導貫徹安全規(guī)章制度,組織開展安全活動,堅持作業(yè)現(xiàn)場安全生產的檢查和指導,解決安全生產中的問題,勸阻違章指揮,制止違章操作。還要負責對新工人及臨時工進行現(xiàn)場安全知識、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訓,編寫施工工程的安全生產技術設計、措施,認真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按規(guī)定堅持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及安全教育和培訓。工程開工前,要對作業(yè)現(xiàn)場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檢查,報請主管部門驗審認可后方可開工,施工期間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機臺應每周進行一次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和事故隱患,要制定措施,落實到人,限期整改。班組要堅持交接班制度,班組長在班前應布置工作任務,交待安全注意事項,班后要進行總結,對違章行為要提出批評,作業(yè)人員在交接班時,對自己使用的機械設備、工具應進行詳細的檢查,發(fā)現(xiàn)不安全因素,要及時處理、報告。

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工作,F(xiàn)場作業(yè)人員必須接受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技能培訓,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起重工、爆破工及機動車駕駛員等,要經(jīng)過嚴格的培訓考核,必須持證上崗作業(yè)。施工現(xiàn)場要懸掛清晰醒目的安全責任制牌、安全紀律(或安全管理規(guī)定)標語牌,危險部位還應懸掛安全警示牌。

2.認真做好樁基工地安全布置與防護

(1)進入工地前必須對施工現(xiàn)場進行踏勘,弄清場內高壓線、地下管道、通訊電纜等構筑物;工地應具備"三通一平"的施工條件,施工現(xiàn)場應有排污坑、污水池等設施,做到文明生產。

(2)施工現(xiàn)場應設置安全標志,危險部位應設安全警示牌;工地內供電線路應架空或挖溝埋設,電氣線路的絕緣狀況應符合安全要求;夜間生產要有足夠的照明。

(3)鉆架與平臺安裝要平穩(wěn)、周正、牢固,零部件要齊全;明齒輪、皮帶傳動以及裸露的旋轉軸頭均應配齊防護欄桿或防護罩。

(4)基臺木軌道鋪設要穩(wěn)固、長度合適;平臺板鋪設要防滑、牢固;塔梯、工作臺、欄桿安裝必須牢固可靠;鉆架上部要有便于高處作業(yè)的工作臺;水上鉆探臺要堅固牢靠,不受水流的影響。

(5)鉆架架頂與供電高壓線的距離符合安全規(guī)定或滿足安全要求;配電箱要安裝漏電保護器等安全設施,箱柜外有防雨措施,電器設備外殼裝有保護接地或接零;電氣開關要完好無損,熔斷器、保險絲等按規(guī)定使用,不準超過額定標準或以銅絲、鐵絲代替。

(6)工地內的危險部位應配齊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并配齊足夠的防火設施。

(7)起重用鋼絲繩及繩卡必須安全可靠。

3.嚴格樁基施工安全操作

(1)每班應對平臺、鉆架、提引系統(tǒng)、機械設備等各部位的螺栓進行檢查。

(2)鉆架與平臺移位時,塔架與平臺上不得有人和未捆綁的浮物;使用SPJ-300型拖車鉆、車裝鉆機移位時,應先放塔、后移位;移動平臺、安拆鉆架時應有人統(tǒng)一指揮。

(3)高空作業(yè)時,所有工具物品要放入工具袋,防止物品落下;塔上、塔下不得同時作業(yè),不得拋擲工具和物品。

(4)鉆機萬向軸轉動時,人員不得跨越或站立在轉盤上;起下鉆頭時,井口人員必須站在鉆具傾倒范圍之外;摘掛提引器,必須停止立軸回轉,并有人看管開關。

(5)機器運轉時,不得進行部件拆卸和修理作業(yè),也不得進行擦洗;不準戴手套摘掛皮帶或打蠟;不得用鐵器撥皮帶;不準手拉、撫摸、腳蹬正在運行的鋼絲繩。

(6)下鋼筋籠前,要清除孔口周圍障礙物;下鋼筋籠時禁止人爬到鋼筋籠上加重;吊鋼筋籠或導管時必須使用直徑大于10mm的鋼絲繩,超過規(guī)定磨損度的鋼絲繩應更換。

(7)不得在乙炔瓶和氧氣瓶周圍用火、抽煙和亂扔煙頭;在工地進行鋼筋籠焊接時,要嚴格執(zhí)行電、氣焊安全操作規(guī)程。

(8)翻斗車只能在工地使用,不許在公路上行駛,不許當作交通工具使用,不得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