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門式腳手架立桿離墻面凈距不宜大于150mm,上、下榀門架的組裝必須設置連接棒及鎖臂,內外兩側均應設置交叉支撐并與門架立桿上的鎖銷鎖牢。

2.門式腳手架的安裝應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層改變搭設方向,不得相對進行。交叉支撐、水平架或腳手板應緊隨門架的安裝及時設置;連接門架與配件的銷臂、搭鉤必須處于鎖住狀態(tài)。

3.在門式腳手架的頂層門架上部、連墻件設置層、防護棚設置處必須設置水平架。當門架搭設高度小于45m時,沿腳手架高度,水平架應至少兩步一設;當門架搭設高度大于45m時,水平架應每步一設;無論腳手架多高,均應在腳手架轉角 處、端部及間斷處的一個跨距范圍內每步一設。

4.水平架可由掛扣式腳手板或門架兩側設置的水平加固桿代替,在其設置層內應連續(xù)設置;當因施工需要,臨時局部拆除腳手架內側交叉支撐時,應在其上方及下方設置水平架。

5.當門式腳手架高度超過20m時,應在門式腳手架外側每隔4步設置一道連續(xù)水平加固桿,底部門架下端應加封口桿,門架的內、外側設通長的掃地桿。水平加固桿應采用扣件與門架立柱扣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