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竣工工程質量爭議導致工期延誤的處理

  在實踐中,工程在未竣工之前可能會出現當事人對工程質量產生爭議,這種爭議的發(fā)生原因各種各樣。有時確實是因為質量問題,可有時有很多人為因素干擾,比如某些職權人物為了索要好處而從工程質量上挑毛病等等。基于上述原因相關的司法解釋做出了如下規(guī)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施工方的利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五條 建設工程竣工前,當事人對工程質量發(fā)生爭議,工程質量經鑒定合格的,鑒定期間為順延工期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