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發(fā)包人和承包人條款方面陷阱:承包人不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zhì)和法人資格,填寫時,真正承包人將自己的上級單位且獨具法人資格的單位填為承包人,往往工程質(zhì)量保證不了。
防范:核對清楚承包人,且審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設資格和等級。
2.在委托書方面陷阱:不填寫委托書,或委托事項填寫不全、不清。
防范:全面、正確、詳細填寫委托書
3.在委托人義務條款方面陷阱:委托人的義務填寫不細、不具體、不全面,致使工程責任不好判定。
防范:委托人的義務,一定要填細、填全。
4.在承包人義務條款方面陷阱:承包人的義務籠統(tǒng),不細化,出現(xiàn)糾紛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責任。
防范:填寫承包人的義務越細越好,每個環(huán)節(jié)和要求都要寫清楚。
5.在糾紛解決方式條款方面陷阱:當事人各自選擇有利于己方的糾紛解決方式和地域管轄。
防范:協(xié)定公平的解決糾紛的方式和地域管轄。
6.在合同簽字蓋章方面陷阱:合同最后只簽字不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