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條件復雜、環(huán)境變化多、工期較長、面臨的風險因素較多,使得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變得復雜,當工程“超概”后,通過合理編制調整概算,真實反映工程實際投資。本文主要對水利工程調整概算編制原則、方法以及投資變化原因分析等所提出的一些想法,為工程造價人員在編制調整概算時提供一些有益的幫助。

2. 水利工程概算調整的原因

水利工程建設一般具有建設周期長、施工條件復雜、地質條件不確定等特點,建設期內隨著國家經(jīng)濟形勢的變化,國家政策調整、市場價格(包括人工工資、建筑材料、設備等)的波動、重大施工條件變化導致設計和施工方案調整以及工期延長、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都會引起工程建設實際投資的變化,很多工程出現(xiàn)“超概”現(xiàn)象,使得原來批復的設計概算往往不能客觀、真實、合理地反映工程實際造價。為了更有利于工程造價的管理,合理反映工程造價,為工程建設順利實施創(chuàng)造條件,當水利工程在建設過程中投資變化較大的情況下進行設計概算調整是十分必要的。

3. 水利工程調整概算的時機及程序

當完成工程工作量達到70% 以上時,且剩余投資額度已確實不能滿足工程實施完成的需要時,項目法人方可向初步設計審查部門提出調整概算要求,經(jīng)同意后再進行調整概算編制工作。調整概算一般由該上程初步設計概算編制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編制。編制單位應先向初設審查部門上報編制大綱,經(jīng)同意后,再編制調整概算。

4. 水利工程調整概算的原則

4.1工程量采用原則。調整概算應嚴格按照初步設計批復的內容、規(guī)模和標準進行。對于超出原初設核定內容的,經(jīng)原初步設計審批單位審查批準的設計變更可作為新增項目列人調整概算。已完成工程項目和工程量應按實際發(fā)生工程量根據(jù)有關規(guī)范復核后計人調整概算,未完項目的工程量按施工圖設計工程量,但是由施工單位總價承包部分工程量可按招標數(shù)量列人,尚未招標的工程項目工程量采用施工圖設計工程量或原概算工程量。

4.2建筑及安裝工程單價的編制。已完工程單價可按審價后的單價,若未進行審價,按初設概算單價加_ 材料補差作為調概單價;未完工程單價可在初設概算單價的基礎上按照現(xiàn)行價格水平和設計概算單價編制辦法進行單價調整;新增項目單價按新增項目批復時的價格水平和設計概算單價編制辦法進行編制。

4.3設備價格的確定。已安裝完成的設備按實際采購價格分析計列;未安裝但已簽訂采購合同的設備按合同價格和合同條件分析計列;未采購的設備可根據(jù)廠家報價資料和市場價格水平重新核定。

4.4臨時工程工程量及單價的確定。已完成工程項日和工程量應按實際發(fā)生工程量根據(jù)有關規(guī)范復核后計入調整概算,未完項目的工程量按施工圖設計工程量,但是由施工單位自行設計施工的總價承包部分如施工導流工程、臨時交通工程等項目的工程量和單價可按招標數(shù)量及單價列人,尚未招標的工程項目工程量采用施工圖設計工程量或原概算工程量及單價。

4.5獨立費用。

(1)獨立費用項目原則上應與原設計概算確定的費率或標準一致,但是由于建設期延長或者編制辦法和費用標準等政策性調整之后實施的工程項目可根據(jù)工程實際和現(xiàn)行設計概算編制規(guī)定調整。

(2)工程建設監(jiān)理費、經(jīng)濟技術咨詢費、科研勘察設計費、工程質量檢測費、安全施工費、工程保險費等項目根據(jù)工程實際發(fā)生情況和編制期國家及地方有關政策規(guī)定計算。

4.6預備費及建設期利息。已完工程不再計算基本預備費,未完工程以未完工程投資為基數(shù)按3% 計算基本預備費;根據(jù)國家計委計投資[1999]1340 號文《關于加強對基本建設大中型項目概算中價差預備費管理有關間題的通知》規(guī)定“投資價格指數(shù)按零計算”;建設期利息按照建設單位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協(xié)議規(guī)定的貸款額度、年限、利率等結合工程實際建設情況重新調整計算一。

4.7建設征地及移民安置補償概算編制。征地拆遷涉及的項目、數(shù)量、補償標準,在工程實施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批準的拆遷安置規(guī)劃執(zhí)行。一般情況下,調整概算時不作調整。確需調整的,事先應征得主管部門同意,有關稅費,如耕地占用稅、耕地開墾費等應按有關規(guī)定計入調整概算。

4.8投資變化原因分析。通過投資變化原因分析形成投資分析報告。首先,應對工程投資變化過程及審定情況進行簡述,并進行投資對比。其次,應說明工程投資變化的原因,包括

說明工程投資變化的主要原因,對主要項目進行對比分析,并通過分類匯總等方法分析工程投資增減變化原因及所占比例。造成工程項目投資變化的原因很多,主要有國家政策性調整、市場價格變動、設計變更、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建設資金利息和征地補償費用調整等。

5. 水利工程調整概算編制需要注意的問題

(1)嚴格界定調概范圍。工程實施過程中若有超出原初步設計批復的內容、規(guī)模和標準的項目,相應的項目必須經(jīng)原初步設計批復部門審查批準。

(2)工程最復核是關鍵。以往,在初設概算的編制過程中,更多的關注基礎單價的編制、定額的選用、費用水平等價格方面的因素,對工程量重視不夠,并且由于工程量復核工作量較大,編制人員往往疏于對工程量的復核計算。但是,調整概算能否真實反映工程造價的真實情況,工程量的計算是否準確是至關重要的。因此,調整概算編制過程中工程量復核,特別是新增項目的工程量復核是非常關鍵的。

(3)加強對結算資料的審核。若已完工程采用結算的工程量和單價的,調概編制人員應對結算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進行仔細復核,避免因對結算資料審核不嚴而造成調整概算項目和工程量的重復計列、多列。

6. 利用控制和現(xiàn)代化管理手段促進概算編制質量的提高

概預算的編制是保證概預算發(fā)揮重要功能和作用的關鍵步驟。概預算的編制在水利工程的基本建設和管理中發(fā)揮著重要作用,不但對于保證水利工程項目的建設的質量和經(jīng)濟效益具有重要意義,而且對于提高水利工程企業(yè)的核心競爭力也具有重要價值。水利工程概預算編制的質量是能夠讓概預算工作發(fā)揮作用的重要前提和保證,因此必須充分調動一切有利于提高概預算編制質量的因素,來提高概預算編制的質量。要重視編制的管理因素,人員因素以及編制技術水平等。特別要通過控制的手段,通過加強事前、事中、事后控制來提高概預算編制的水平和質量。要充分利用現(xiàn)代化的手段,利用現(xiàn)代信息技術來提升概預算編制的效率,在編制過程中要充分注重人的因素,要充分注重概預算編制人員對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對工程施工成本的影響,注重編制人員對基礎材料價格的掌握等,以此提高水利工程概預算的編制質量。

總之,水利工程編制調整概算工作無論是對水利工程本身而言,還是對施工企業(y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因此應做好水利工程調整概算編制工作,從而確保水利工程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發(fā)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