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層處理

屋面基層必須做到平整、堅實、光滑、無起砂、起皮及開裂等缺陷。防水涂料在形成涂膜防水層的過程中,既是防水主體,又是膠粘劑,因此要求防水層與基層緊密相連且粘結牢固,使防水層下無“串水”之虞。

二、分水排水設計合理

屋面應有合理的分水和排水設計,所有檐口、檐溝、天溝、水落口等應有一定的排水坡度,并切實做到封口嚴密,排水通暢。因為涂膜防水層一般較薄,長期泡在水中,會發(fā)生粘結力降低、喪失防水性能等現象。

三、防水厚度要達標

應按屋面規(guī)范中防水等級選擇涂料與防水層的厚度,以及相適應的屋面構造與涂層結構。涂膜防水層施工時應做到厚薄均勻,表面平整。屋面轉角及立面的涂層,應薄涂多遍,不得有流淌、堆積現象。

四、細部加強處理到位

天溝、檐溝、檐口、變形縫、泛水、穿透防水基層的管道或突出屋面連接處等,均應加鋪有胎體增強材料的附加層。水落口周圍與屋面交接處,應作密封處理,并加鋪兩層有胎體增強材料的附加層。涂膜伸入水落口的深度不得小于50mm。在細部構造的收頭處,施工中應精心操作,并用防水涂料多扁涂刷或用密封材料封嚴。

五、防水涂膜應分層分遍涂布

待先涂的涂層干燥成膜后,方可涂布后一遍涂料。如需鋪設胎體增強材料,當屋面坡度小于15%時可平行于屋脊鋪設;如屋面坡度大于15%時,應垂直于屋脊鋪設,并由屋面最低處向上操作。胎體長邊搭接寬度不得小于50mm;短邊搭接寬度不得小于70mm。采用二層胎體增強材料時,上下層不得互相垂直鋪設,搭接應錯開,其間距不應小于幅寬的1/3。

涂膜中夾鋪胎體增強材料時,宜邊涂邊鋪胎體。鋪設時應將胎體材料刮平排除氣泡,此時既不宜拉伸過緊,但也不得過松,能使上下涂層粘結牢固為度。另外,在施工時應將涂料浸透胎體,覆蓋完全,不得發(fā)生胎體外露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