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建筑物內(nèi)電氣照明、塑料阻燃型可撓(波紋)管暗敷設工程。不得在高溫場所,易受機械損傷的場所及頂棚內(nèi)敷設。
2 施工準備
2.1 材料要求:
2.1.1 塑料阻燃型可撓(波紋)管及其附件必須由阻燃處理的材料制成,其管外壁應有間距不大于1m的連續(xù)阻燃標記和制造廠標,并有產(chǎn)品合格證。管壁厚度均勻,無裂縫、孔洞、氣泡及變形等現(xiàn)象。波紋管不得在高溫及露天場所堆垛存放。
2.1.2 配電箱。一般使用的成套配電箱,箱殼為鋼板制造,應有防腐措施。成套配電箱應為兩部認證合格廠家的產(chǎn)品,產(chǎn)品應有合格證。
2.1.3 開關(guān)盒、插座盒、燈頭盒、接線盒等塑料盒均應外觀整齊,敲落孔齊全,無劈裂現(xiàn)象。
2.1.4 管箍、管卡頭,護口應使用配套的阻燃型塑料制品。
2.1.5 鍍鋅材料:扁鋼、圓鋼、木螺絲、機螺絲、鉛絲等。
2.1.6 輔助材料:防腐漆,木磚,掃管布,水泥、砂子等。
2.2 主要機具:
2.2.1 手錘、鏨子、鋼鋸、刀鋸、半圓銼、手電鉆、液壓開孔器、活扳手。
2.2.2 水平尺、盒尺、灰桶、灰鏟、水桶、小線、線墜、高凳等。
2.3 作業(yè)條件:
2.3.1 建筑水平線及墻厚度線已彈好。
2.3.2 敷設管路應與土建施工緊密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