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藝標準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的內墻抹石灰砂漿(包括抹水泥踢腳或墻裙及窗臺)。
2 施工準備
2.1 主要材料和機具:
2.1.1 石灰膏:應用塊狀生石灰淋制,必須用孔經不大于3mm×3mm的篩過濾,并貯存在沉淀池中。熟化時間,常溫下一般不少于15d;用于罩面灰時,不應少于30d。使用時,石灰膏內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顆粒和其它雜質。
2.1.2 磨細生石灰粉:其細度應通過4900孔/cm2篩,用前應用水浸泡使其充分熟化,其熟化時間應為3d以上。
2.1.3 水泥:325目礦渣水泥和普通硅酸鹽水泥。應有出廠證明或復試單,當出廠超過三個月,按試驗結果使用。
2.1.4 砂:中砂,平均粒徑為0.35~0.5mm,使用前應過5mm孔徑的篩子。且不得含有雜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