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基礎形式:有錐形和階梯形兩種形式;
2. 基礎反力作用點處標高:也即基礎頂面的標高,用于確定基礎反力作用點的位置;
3. 基礎埋深:基礎埋置深度,地面至基礎底面的高度,單位米。如果基礎兩側(cè)地坪標高不同,取平均值考慮。基礎埋深對應于地基承載力;A埋深減去柱腳埋入土中的高度即為基礎高度;
4. 地基承載力特征值:按《建筑地基基礎設計規(guī)范(GB50007-2011)》第5.2.3 條的原則確定;
5. 附加荷載設計值:基礎反力以外另外作用在基礎上的荷載,為設計值,該設計值除以綜合分項系數(shù)可得標準值,計算時將基礎反力疊加上附加荷載進行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