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房建設工程電動吊籃安裝、拆卸施工方案1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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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分類:結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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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區(qū)回遷房建設工程26#樓高10層,高約33米。該樓外墻面外保溫涂料工程擬采用我公司的電動吊籃施工。我公司擁有ZLP—630型號的電動吊籃,具有北京市城市建設委員會頒發(fā)的“北京市建筑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租賃維修企業(yè)資質證書”1級,可承接所有高度的施工項目。此電動吊籃性能先進,安全升降,拆裝方便,高效是外墻裝飾工程的理想設備。
2. 電動吊籃的選型
為本工程選用ZLP—630的電動吊籃,根據現場施工的實際需要,限制使用載荷為630kg;@筐外型尺寸:3090mmX720mmX1300mm(長x寬x高),單元長度有1米、1.5米、2米、3米四種尺寸,然后按需要進行拼裝,最大長度為6米,最小長度為1米。
3. 電動吊籃主要技術參數:
型 號 : ZLP—630型
電 源 : 380v±5% 50Hz三相五線
控制使用載荷(kg): 630
電動機功率(kw): 2×1.8
額定提升速度(m/min): 9.4
鋼絲繩 Ф8.3--8.6 型號6×19+IWS航空用,破斷拉力4500N
安全鎖 : 防傾斜式
安全鎖允許沖擊力 : ≤8.83KN
4. 電動吊籃在建筑結構平面圖上的布置:
4.1吊籃具體分布以施工現場的工程需要為準。此設計為最大限度的滿足外墻的裝修需要,在安裝過程中,根據實際需要可以進行適當增減。
5.設計說明:
5.1考慮到本工程從10層安裝,吊籃懸臂機構需要布置在樓頂面。如果部分有特殊造型,造成安裝條件復雜,需要在安裝時根據實際情況在提前預留孔洞,(用于吊籃支架安裝)。具體位置和高度參考吊籃布置圖;蛘叩趸@的前支架受地方條件限制放不下,可將前臂支于門窗洞口上,(洞口的混凝土標號必須大于等于C25,寬度必須大于等于200mm),下方墊方木,橫向加以固定。
6. 結構簡介:
6.1 懸臂機構是由80×80×4方鋼管1根,70×70×4方鋼管2根,前、后支架上主柱加強鋼絲繩及配重塊組成,用M16螺栓連接組裝好后,支放在屋內。橫梁連接好后總長5800mm。工作鋼絲繩及安全鋼絲繩從懸臂前端垂放下,每臺吊籃2個懸臂。
6.2 按吊籃所需長度拼接吊籃平臺,吊籃體組裝后在吊籃兩側分別安裝提升機、安全鎖、限位開關,中間裝有電控箱。
6.3 每臺吊籃有4根鋼絲繩分別從懸臂垂下,2根工作用鋼絲繩分別穿過提升機用于提升吊籃上、下工作,2根安全用鋼絲繩分別穿過安全鎖,用于防止吊籃的傾斜和墜落。
7.雙方配合的項目:
7.1 人員配備:我方派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使用方根據我方的要求,須提供相應人員配合搬運至指定位置,我方保證在7天內安裝完成(遇特殊天氣順延)。移籃時根據所須移動的吊籃數量配備人員,拆籃時,須配合相應人員搬運及垂直運輸。
7.2 安裝時工具由我方自備,但垂直運輸時,使用方必須提供塔吊或外電梯配合。
7.3 使用方負責吊籃及配件在工地的保衛(wèi)工作。
7.4 電箱的要求:每臺ZLP630型吊籃功率為2*1.8=3.6KW。半圍22臺左右,總功率為3.6*10=36KW,依據電工手冊:I=P/U=36000/380=94.7A,配備使用帶60A空開的電箱2個及對應的漏電開關,必須是一機一閘。
8. 吊籃施工過程:
8.1 進場:將吊籃和懸臂支架用貨車運至施工現場,按照安裝工藝流程圖將吊籃 各部件運送到安裝位置。安裝前必須對進場吊籃部件進行檢查核對。
8.2 安裝:將屋面進行適當的保護后,組織安裝人員在我公司的指導下在使用位置平坦處安裝屋面懸掛裝置,將配重塊整齊碼放在配重架上,并加以固定。配重塊每塊50公斤,加載配重塊時,配重塊數量應根據前梁懸伸長度、前后座間距離和懸吊載荷確定。
8.3 屋面支架安裝完成后,在地面對應的位置安裝吊籃籃體。在支架和籃體安裝之后,安裝人員必須完成工作中的自檢和互檢程序,并重點檢查各連接點的螺栓是否缺少和松動。
8.4 每臺吊籃均設有一條保險繩,保險繩固定在屋內固定點上,保險繩沿墻放下。
8.5 試驗:在確認上述工作完成后,安裝人員連接好電源線,將鋼絲繩穿到提升機和安全鎖內,將吊籃上下運行3-5次,進行試運行。合格后雙方安排設備驗收。
8.6 設備驗收:屋面機構、鋼絲繩、安全鎖試驗、試運行等。設備驗收完成后,雙方簽署驗收單。吊籃交付使用。
8.7 移籃:每個施工段工作完畢后,需把籃體落到地面,拆除鋼絲繩,把支架拆除運到屋頂,從新安裝支架,掛號鋼絲繩從新提升籃體。吊籃未著地不允許進行位置移動。移籃必須斷電,防止誤操作。
8.8 拆卸退場:施工任務完成后,施工方通知我方拆卸吊籃,由工地提供垂直運輸工具和安排搬運人員,將懸臂機構運至地面,雙方指定人員共同對吊籃設備檢查后確認無丟失、損壞設備,在退場清單上簽字認定。由我方安排退場。
8.9 說明:關于吊籃的具體使用方法及相關的注意事項請參考《電動吊籃技術交底兼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使用說明書。安裝、移籃和拆卸由我方的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在吊籃日常使用過程中,我方派技術人員對工作吊籃進行保養(yǎng)和維修。日常維護工作由使用方負責。
9. 安全技術措施:
9.1 吊籃在使用過程中,嚴禁在三層以上上下人員及物料,以防墜人墜物。嚴禁交叉作業(yè)。
9.2 工作吊籃應有2-3工人操作,可以相互配合。
9.3 吊籃內載荷應大致均勻,嚴禁超載。
9.4 操作吊籃人員必須經過我公司專門培訓、考試、發(fā)證,持證上崗,尤其應掌握應急措施。尤其在施工人員發(fā)生變動的情況下,必須通知我公司派人培訓。
9.5 上籃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當吊籃上下運行及停在空中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必須將安全帶扣在自鎖器上,自鎖器扣在保險繩上。(自鎖器由我公司提供)
9.6 吊籃操作人員應嚴格按照《電動吊籃技術交底兼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施工。
10. 季節(jié)性施工措施:
10.1 在雨季,將吊籃的提升機、電箱用無紡布包裹住,并在電纜和電控箱的各個承插接口處用防水膠布密封住以便盡可能的防止雨水進入。使用前,必須打開各承插接口,通風涼干。以免發(fā)生電器事故。
10.2 吊籃內的操作人員必須穿防滑和絕緣電工鞋。
10.3 雷雨天絕對禁止施工,并在雷雨到來之前徹底檢查吊籃的接地情況。
10.4 六級以上大風天氣里,必須將吊籃下降到地面或施工面的最低點并固定好。
10.5 冬季施工應注意不可以將施工用水到處飛濺,以免結冰導致施工人員摔倒而出現事故。
10.6 在冬季霧天施工時,應等大霧散去并在日照比較充足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電動吊籃,否則,容易出現鋼絲繩打滑并可能發(fā)生設備事故。
10.7 冬季施工人員必須穿防滑絕緣鞋,將棉衣和棉褲穿好并系好袖口褲腳。
11. 對工程的成品保護工作:
11.1 安裝懸臂機構同時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對安裝好的門窗及做好的防水層不得損壞,搬運配重及懸臂機構應輕拿輕放,前、后支架下墊木板,不得損壞防水層。對安裝人員要做到技術安全交底。
11.2 吊籃要距墻面300mm左右,操作人員面向墻遇到突起物用力推開,以避免對墻體的碰撞。
11.3 電纜線及安全繩在女兒墻上轉角處應當由使用方采取軟材料(如塑料布、麻袋片等)包裹,防止電纜線和安全繩的磨損及女兒墻角的損壞。
12. 電動吊籃抗傾覆安全系數驗算:
12.1 本工程所用吊籃具有型號及限載:
ZLP——630 使用載荷控制在630㎏;
12.2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工業(yè)標準JG5027—92號《高處作業(yè)吊籃安全規(guī)則》第12.3條,抗傾安全系數不得小于2。
12.3 安全簡圖:安裝時嚴格限制懸臂在前支架中心以外的懸挑長度A< 1.7m。

12.4 ZLP——630型抗傾覆驗算:
吊籃自重:
6 m長懸吊平臺(包括提升機、安全鎖、電氣控制箱)和4根100米鋼絲繩的質量G=500㎏
使用總荷載:
當前梁伸出長度在1.7米時, P1=630㎏;
對前支架中心傾覆力距為:
M傾1=(G+P1)×A=(500+630)×1.7=1921㎏
后支架放置配重塊重量:W=1000㎏(20塊,兩側)
對前支架單側抗傾覆力距為:M抗1=W×B=1000×4.3=4300kg•m
抗傾安全系數:K1=M抗1/ M傾1=4300/1500≈2.3>2(可)
(考慮到水泥塊有破損,實際施工時,水泥塊一般壓20塊,保證配重塊重量肯定超過1000 kg)
12.5 以上計算的是這種規(guī)格型號吊籃的載荷最大時的安全系數,其他長度的吊籃參照上面計算,必安全!
其他數據見吊籃使用說明書。
13. 電動吊籃技術交底兼安全操作規(guī)程
13.1 操作人員:
13.1.1 操作人員必須年滿18周歲,無不適應高處作業(yè)的疾病和生理缺陷。酒后、過度疲勞、情緒異常者不許上崗。
13.1.2 操作人員必須佩戴安全帶、安全扣、安全帽、穿防滑鞋。進入吊籃后必須馬上將安全帶上的自鎖鉤扣在單獨懸掛于建筑物頂部牢固部位的保險繩上。
13.1.3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培訓,作業(yè)時必須佩帶附本人照片的操作證。必須按檢驗項目檢驗合格后方可上機操作。使用中應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13.1.4 上籃操作人員必須在兩名以上(單人吊籃除外)。
13.1.5 操作人員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必須停止使用吊籃,報公司領導或我公司駐場人員處理。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有權拒絕執(zhí)行。
13.2 操作環(huán)境
13.2.1 吊籃運行時嚴禁超載,平臺內載荷應大致均布。ZLP—630控制使用為載荷 630 KG(以上載荷包括人體重量)。
13.2.2使用現場吊籃與高壓線、高壓裝置間應有足夠的安全距離,一般不少于10米。
13.2.3 出現雷雨、大雪、大霧、五級風以上不得使用吊籃。
13.2.4 吊籃不宜接觸腐蝕氣體及液體,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使用時應采取防腐蝕隔離措施。
13.2.5 正常工作溫度為:(-20~+40)℃,電動機外殼溫度超過65℃時,應暫停使用提升機。
13.2.6 正常工作電壓應保持在380±5%范圍內,當現場電源電壓低于360V時,應停止作業(yè)。
13.3 懸掛結構
13.3.1 操作前,應全面檢查屋面懸掛機構焊縫是否脫焊和漏焊,繩扣、螺栓是否齊全、松動。
13.3.2 配重塊數量是否足夠、放置是否妥當。并有固定措施,防止滑落。
13.3.3懸掛機構兩吊點間距應比懸掛平臺兩吊點間距大5-10cm。
13.4 懸吊平臺和提升機
13.4.1 懸吊平臺按使用所需長度拼裝連接成一體,各部連接螺栓應緊固。各焊接點不脫焊和漏焊。
13.4.2 禁止在懸吊平臺內用梯子或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13.4.3 不準將電動吊籃作為垂直運輸和載人設備使用。
13.4.4 工作平臺傾斜時應及時調平,兩端高差不宜超過15公分。
13.4.5 吊籃上下運行過程中,吊籃與墻面應相距10公分以上;遇到墻面凸出障礙物時,作業(yè)人員應用力推墻,使吊籃避開。
13.4.6 嚴禁對懸吊平臺猛烈晃動、“蕩秋千”等。
13.4.7 必須經常檢查電機、提升機運行時是否有異常噪音,過熱和產生異味等異,F象。如有上述現象,應停止使用。
13.4.8 檢查提升機正常的方法:將平臺提升至離地1米高,停止后應無滑降現象,手動松開制動裝置應能均速下降,其速度應小于12米/分。
13.5 安全鎖
13.5.1 安全鎖與提升架應可靠連接,無位移、開裂、脫焊等異,F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