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組織程序與控制點
設計交底一般以會議形式進行,先進行設計交底,后轉入圖紙會審問題解釋,通過設計、監(jiān)理、施工三方或參建多方研究協(xié)商,確定存在的圖紙和各種技術問題的解決方案。設計交底應在施工開始前完成。
設計交底應由設計單位整理會議紀要,圖紙會審應由施工單位整理會議紀要,與會各方會簽。會議紀要一經各方簽認,即成為施工和監(jiān)理的依據。
設計交底與圖紙會審中涉及設計變更的尚應按監(jiān)理程序辦理設計變更手續(xù)。
設計變更控制
施工圖交與建設單位投入使用前或使用后,均會出現由于建設單位要求,或現場施工條件的變化,或國家政策法規(guī)的改變等原因而引起設計變更。
不論誰提出都必須征得建設單位同意并且辦理書面變更手續(xù),凡涉及施工圖審查內容的設計變更還必須報請原審查機構審查后再批準實施。
監(jiān)理工程師應對設計變更進行嚴格控制,并注意四點:
a. 應隨時掌握國家政策法規(guī)的變化。
b. 加強對設計階段的質量控制。
c. 對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提出設計變更要求進行統(tǒng)籌考慮,確定其必要
性。
d. 要嚴格控制設計變更的簽批手續(xù),以明確責任,減少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