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消耗定額指標的組成按其性質、用途和用量大小劃分為主要材料、輔助材料、周轉材料和零星材料。
一、材料消耗定額的編制
編制材料消耗定額,主要包括確定直接使用在工程上的材料凈用量和在施工現(xiàn)場內運輸及操作過程中不可避免的廢料和損耗。
材料凈用量可用理論計算法、測定法、圖紙計算法和經(jīng)驗法確定;材料的損耗一般以損耗率表示,損耗率可以用觀察法或統(tǒng)計法確定。
二、周轉性材料消耗定額的編制
周轉性材料消耗一般與下列四個因素有關:
1.第一次制造時的材料消耗(一次使用量);
2.每周轉使用一次材料的損耗(第二次使用時需要補充);
3.周轉使用次數(shù);
4.周轉材料的最終回收及其回收折價。
定額中周轉性材料消耗量指標的表示,應當用一次使用量和攤銷量兩個指標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