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建筑的特征

  一、建筑的多樣性與主流

  建筑特征總是在一定的自然環(huán)境和社會條件的影響和支配下形成的。

  中國是一個地域遼闊的多民族國家,從北到南,從東到西,地質、地貌、氣候、水文條件變化很大,各民族的歷史背景、文化傳統(tǒng)、生活習慣各有不同,因而形成許多各具特色的建筑風格。而全國大部分地區(qū)則使用木構架承重的建筑,數千年來,帝王的宮殿、壇廟、陵墓以及官署、佛寺、道觀、祠廟等都普遍采用,也是我國古代建筑成就的主要代表。由于它的覆蓋面廣,各地的地理、氣候、生活習慣不同,又使之產生許多變化,在平面組成、外觀造型等方而呈現出多姿多彩的繁盛景象。

  木架建筑如此長期、廣泛地被作為一種主流建筑類型加以使用,必然有其內在優(yōu)勢。這些優(yōu)勢大致是:

  (一)取材方便

  在古代,我國廣袤的土地上到處是茂密的森林,包括黃河流域,也曾是氣候溫潤、林木森郁的地區(qū)。加之木材易于加工,利用石器即可完成砍伐、開料、平整、作榫卯等工序(雖然加工非常粗糙)。隨著青銅工具以及后來的鐵制斧、斤、鋸、鑿、鉆、刨等工具的使用,木結構的技術水平得到迅速提高,并由此形成我國獨特的、成熟的建筑技術和藝術體系。

  (二)適應性強

  木架建筑是由柱、梁、檁、枋等構件形成框架來承受屋面、樓面的荷載以及風力、地震力的,墻并不承重,只起圍蔽、分隔和穩(wěn)定柱子的作用,因此民間有“墻倒屋不塌”之諺。房屋內部可較自由地分隔空間,門窗也可任意開沒。使用的靈活性大,適應性強,無論足水鄉(xiāng)、山區(qū)、寒帶、熱帶,都能滿足使用要求。

  (三)有較強的抗震性能

  木構架的組成采用榫卯結合,木材本身具有的柔性加上榫卯節(jié)點有一定程度的可活動性,使整個木構架在消減地震力的破壞方面具備很大的潛力,許多經受過大地震的著名木架建筑如天津薊縣獨樂寺觀音閣、山西應縣佛宮寺塔(二者均為遼代建筑,建成已千年)都能。能很好地保存至今,就是有力的證明.

  (四)施工速度快

  木材加工遠比石料快,加上唐宋以后使用了類似今天的建筑模數制的方法(宋代用“材”,清代用“斗口”),各種木構件的式樣也已定型化,因此可對各種木構件同時加工,制成后再組合拼裝。所以歐洲古代一些教堂往往要花上百余年才能完成,而明成祖興建北京宮殿和十王府等大規(guī)模建筑群,從備料到竣工只有十幾年。嘉靖時承建紫禁城三大殿也只花3年,而西苑永壽宮被焚后僅“十旬”(百日)就重建完成。

  (五)便于修繕、搬遷

  榫卯節(jié)點有可卸性,替換某種構件或整座房屋拆卸搬遷,都比較容易做到。歷史上也有宮殿、廟寧拆迂異地重建的例子,如山西永濟縣永樂宮,是一座有代表性的元代道觀,整體建筑群已于20世紀50年代被拆卸遷移至芮城縣境內。

  由于木架建筑所具有的上述優(yōu)勢,也由于古代社會對建筑的需求沒有質的飛躍,木樹尚能繼續(xù)供應,加上傳統(tǒng)觀念的束縛以及沒有強有力的外來因素的沖擊,因此木架建筑一直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仍然牢牢地占據著我國建筑的主流地位。

  二、木構架的特色

  我國木構建筑的結構體系主要有穿斗式與抬梁式兩種。除此以外還有不少變體和局部利用斜桿組成三角形穩(wěn)定構架的做法。

  穿斗式(或稱“串逗”式)木構架的特點是:用穿枋把柱子串聯起來,形成一榀榀的房架;檁條直接擱置在柱頭上;在沿檁條方向,再用斗枋把柱子串聯起來。由此形成了一個整體框架。這種木構架廣泛用于江西、湖南、四川等南方地區(qū)。

  抬梁式木構架的特點是:柱上擱置梁頭,梁頭上擱置檁條,梁上再用矮柱支起較短的梁,如此層疊而上,梁的總數可達3~5根。當柱上采用斗供時,則梁頭擱置于斗拱上,這種木構架多用于北方地區(qū)及宮殿、廟寧等規(guī)模較大的建筑物。

  相比之下,穿斗式木構架用料小,整體性強,但柱子排列密,只有當室內空間尺度不大時(如居室、雜屋)才能使用;而抬梁式木構架可采用跨度較大的粱,以減少柱子的數量,取得室內較大的空問,所以適用于宮殿、廟宇等建筑。因此,南方的一些廟寧、廳堂也多混合使用這二者。

  我國北方地區(qū)氣候寒冷,為了防寒保溫,建筑物的墻體較厚,屋面設保溫層(一般用士加石灰構成),再加上對雪荷載的考慮,建筑物的椽檁枋的用料粗大,建筑外觀也顯得渾厚凝重;反之,南方氣候炎熱,雨量豐沛,房屋通風、防雨、遮陽等問題更為重要,墻體薄(或僅用木板、竹笆墻),屋面輕,出檐大,用料細,建筑外觀也顯得輕巧。
  三、單體建筑的構成

  中國古代單體建筑的特點是簡明、真實、有機。“簡明”是指平面以“間”為單位,由間構成單座建筑,而“間”則由相鄰兩榀房架構成,因此建筑物的平面輪廓與結構布置都十分簡潔明確,人們只需觀察柱網布置,就可大體知道建筑室內空問及其上部結構的基本情況。這為設計和施工也帶來了方便。單座建筑最常見的平面是由3、5、7、9等單數的開間組成的長方形。在園林及風景區(qū)則有方形、網形、三角形、六角形,八角形、花瓣形等平面以及種種別出心裁的形式。“真實”是指對結構的真實性顯示。在各類建筑物中,除了最高等級一類的殿堂建筑需要表現莊嚴華麗的氣氛,構作天花板遮住梁架外,一般建筑都是無保留地暴露梁架、斗拱、柱子等全部木構架部件。這種暴露正好展示了中國建筑的結構美,尤其是歇山頂、攢尖頂的木構架,其屋頂內部結構是非常豐富多姿的。對所暴露的木構件進行藝術的再加工時,也以表現木材力學性能的內在品質為前提,如對柱身作“收分”(即柱身向上逐漸收小)、“棱柱”(即柱身上下兩端均有收縮,略如梭形)處州,對拱端的“卷殺”(即將拱端切削成柔美而有彈性的外形,其輪廓由折線或曲線組成)以及對各種梁枋端部的再加工等。暴露結構還對保護木構架有利,一則可改善木材的通風條件。二則便于發(fā)現受害、受損情況,及時加以修繕。“有機”是指室內空間可以靈活分隔,以滿足各種不同功能的要求,并易于和環(huán)境融為一體,室內外空間相互流通滲透。這種現象在園林及南方氣候溫暖地區(qū)表現得較為淋漓盡致:室內外庭院空間及花木景物和室內相互交融,這種空間處理上的優(yōu)勢,完全得益于木框架結構體系的應用。

  單體建筑的另一個特點是平面、結構、造型三者的不可分割性。例如在決定一座房屋的進深時,必須同時考慮它的屋架用什么長度的梁和用幾根檁條;而在畫立面時必須首先確定剖面梁架,否則難以在立面上得出屋頂的高度。所以可以說,中國古典建筑是沒有獨立的立面設計的,也就是說建筑物的外觀必須和它的平面、結構同時考慮。

  屋頂對建筑立面起著特別重要的作用。它那遠遠伸出的屋檐、富有彈性的檐口曲線、由舉架形成的稍有反曲的屋面、微微起翹的屋角(仰視屋角,角椽展開猶如鳥翅,故稱“樊角”)以及硬山、懸山、歇山、廡殿、攢尖、十字脊、盈頂、重檐等眾多屋頂形式的變化,加上燦爛奪目的琉璃瓦,使建筑物產生獨特而強烈的視覺效果和藝術感染力。通過對屋頂進行種種組合,又使建筑物的體形和輪廓線變得愈加豐富。而從高空俯視,屋頂的效果就更好,也就是說中國建筑的“第五立面”是最具魅力的。

  四、建筑群的組合

  中國古代建筑以群體組合見長。宮殿、陵墓、壇廟、衙署、邸宅、佛寺、道觀等都是眾多單體建筑組合起來的建筑群。其中特別擅長于運用院落的組合手法來達到各類建筑的不同使用要求和精神目標。人們對所在建筑群的生活體驗和藝術感受也只有進入到各個院落才能真正得到。庭院是中國古代建筑群體布局的靈魂。

  庭院是由屋宇、圍墻、走廊圍合而成的內向性封閉空問,它能營造出寧靜、安全、潔凈的生活環(huán)境。在易受自然災害襲擊和社會不安因素侵犯的禮會里,這種封閉的庭院是最合適的建筑布局方案之一。庭院是房屋采光、通風、排泄雨水的必需,也是進行室外活動和種植花木以美化生活的理想解決辦法。

  由于氣候和地形條件的不同,庭院的大小、形式也有差異:例如北方的住宅有開闊的前院,以求冬天有充足的陽光;南方為了減少夏天烈日曝曬之苦,庭院常做得很小,形象地稱之為“天井”,這樣還可增強室內的通風效果;而山地的建筑,限于基地狹窄,往往不能采用規(guī)整、開闊的庭院布置;公共性的建筑,則因大規(guī)模的活動場面而要求寬宏的院落.,

  庭院的圍合方式大致有三種:一是在主房與院門之間用墻圍合;二是主房與院門之間用廊圍合,通常稱之為“廊院”;三是主房前兩側東西相對各建廂房一座,前設院墻與院門,通常稱之為“三合院”,如將前面的院墻改建為房屋,(“門屋”或“倒座”),則稱“四合院”。在園林中也常采用庭院來組成小景區(qū),形成園中安靜的一隅,這種庭院和圍合方式就非常靈活、自由,不拘一格,可任意設計。

  另一種總平面形式是縱橫軸線方向都做對稱布置,常用于最莊重嚴肅的場所,如禮制建筑中的明堂、辟雍、天壇、社稷壇、地壇以及漢代的陵墓。
  五、建筑與環(huán)境

  中國古代兩大主流哲學派——儒家和道家都主張“天人合一”的思想。在長期的歷史發(fā)展過程中,這種思想促進了建筑與自然的相互協(xié)調和融合,從而使中國建筑有一種和環(huán)境融為一體的、如同從地中生出一般的氣質。歷史上,建設者們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處理建筑與環(huán)境的關系:

  (一)善擇基址

  無論城鎮(zhèn)、村落、第宅、祠寧,都通過“卜宅”、“相地”來對地形、地貌、植被、水文、小氣候、環(huán)境容量等方面進行勘查,究其利弊而后作出抉擇。春秋時,吳王闔閭派伍子胥“相土嘗水”選擇城址(今蘇州)及明初朱元璋命劉基為新宮覓址于鐘山之陽(今南京)都屬這類工作。歷代風水師的職業(yè)活動主要也是這個內容。

  (二)因地制宜

  即隨地勢高下、基址廣狹以及河流、山丘、道路的形勢,隨宜布置建筑與村落城鎮(zhèn)。因此,我國山地多錯落有致的村落佳作,水鄉(xiāng)饒面水臨流的民居妙品,而佛道名山則有無數依山就勢建筑群的神來之筆。唐代柳宗元在論述景觀建筑時提出了“逸其人、因其地、全其天”的主張,就是提倡因地制宜、節(jié)省人力、保存自然天趣。而三者之中,“因其地”是關鍵。

  (三)整治環(huán)境

  即對環(huán)境的不足之處作補充與調整,以保障居住者的生活質量。如開池引流、修堤筑堰、植林造橋、興建樓館,以滿足供水、排水、交通、防衛(wèi)、消防、祭祀、娛樂等方面的需求。也就是說,人們對環(huán)境不是完全被動的因順,而要作適當加工。

  (四)心理補償

  除了上述環(huán)境整治外,還采用文學的和風水的手段進行補償。例如許多村鎮(zhèn)城市都有“八景”、“十二景”、“二十景”……,每景都冠有詩情畫意的名稱,并用各種匾聯、題刻和詩文加以頌揚,以增強本鄉(xiāng)本土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又如人們受趨吉避兇心理的驅使,聽任風水師的擺布,或確定房屋、道路的布置方式,或添置“泰山石敢當”碑和八卦鏡之類的鎮(zhèn)物,以求化解兇患。這一雅一俗的兩種舉措,都是為了滿足心理平衡的需求。

  “風水”是中國特有的一種古代建筑文化現象,從兩漢到明清曾長期流行于南北各地。它以陰陽、五行、八卦、“氣”等中國古代自然觀為理論依據,以羅盤為操作工具,摻以大量禁忌、厭鑲、命卦、星象等內容,以之進行建筑選址,并參與建筑布局的工作。它既有符合客觀規(guī)率的經驗性知識,如基址應選“汭”位(即可免受沖蝕的河灣內側地),應具背山面水向陽、氣勢環(huán)抱、卉物豐富的優(yōu)勢等;也有大量迷信內容,如五花八門的避兇趨吉、化禍為福的“形法”、“理法”處置招式。本來,通過對環(huán)境的處理,達到人、建筑、自然三者的和諧統(tǒng)一。是人類自我完善的一種美好追求,并無神秘之處。但是由于我國古代建筑選址工作從一開始就和筮卜結合在一起,其后經過歷代風水師的推演,巫術成分越來越多。終于成為一種蕪雜的江湖術。當然,風水也確實在歷史上造就了許多優(yōu)秀的建筑.北京十三陵和皖南眾多村落是突出范例。因此,可以這樣認為:風水在古代特定條件下創(chuàng)造出來的許多實績今天仍然可以作為歷史經驗供我們參考.

  六、工官制度

  工官制度是中國古代中央集權與官本位體制的產物。工官是城市建設和建筑營造的具體掌管者和實施者,對古代建筑的發(fā)展有者重要意義。

  自周至漢,國家的最高工官稱為“司空”。據東漢馬融的解釋,司空“主司空土以居民”,因此可以認為是主管人居空間而得名的。漢代以后,司空成了一個不做實際工作的高位空銜,代之而起的是“將作”,由他“掌修作宗廟、路寢、官室、陵園土木之工”。秦至西漢,稱為“將作少府”,東漢以后改稱“將作大匠”,唐宋則稱“將作臨”。大匠和監(jiān)的副手稱為“少匠”、“少監(jiān)”。

  隋代開始在中央政府設立“工部”,用以掌管全國的土木建筑工程和屯田、水利、山澤、舟車、儀仗、軍械等各種工務,其職務范圍比將作廣泛得多。但遇有皇室工程和京城官府衙署的建造,仍下達于將作監(jiān)或少府承擔。

  南宋裁減機構,將作監(jiān)并入工部。以后明清兩朝均不設將作監(jiān),而在工部設營繕司,負責朝廷各項工程的營建。清康熙以后,則在內務府另設“內工部”(后改稱營造司),承擔清代特有的大規(guī)模行宮和苑囿的建造。

  工官集制訂法令法規(guī)、規(guī)劃設計、征集工匠、采辦材料、組織施工于一身,實行一攬子領導與管理。在清代以前,其內部還沒有設計的專業(yè)機構,直到清康熙時,才出現“樣房”,實現了建筑設計有專業(yè)分工。

  歷史上曾出現過不少有作為的工官,較為突出的如:

  隋•宇文愷一一曾任營宗廟副監(jiān)、背新都(隋都大興城,后即庸之長安城)副監(jiān)、仁壽宮(后即唐之九成宮)監(jiān)、營東都(洛陽城)副監(jiān)、將作少匠、將作大匠、工部尚書等職。從他所任職務可看出隋代東西兩大都城的規(guī)劃與營造,宮室、宗廟的興建,幾乎都出自他之手。而大興城的規(guī)劃是古代城市建設史上最有代表性的成功范例之一。他還用1/100比例制作“明堂”的圖樣和木模型送朝廷審議,當時隋煬帝已批準其方案,后因征伐高麗而停建。有趣的是,他設計的“觀風行殿”(隋煬帝為了北征時跨耀戎狄,令宇文愷設計了一座可坐千人的大帳,又設計了一座有輪子可推行的“行殿”,殿上可容數百侍衛(wèi)),結果是“戎狄見之,莫不驚駭,帝彌悅焉”。

  宋•李誡——以父蔭進入仕途后,長期在將作監(jiān)任職,由主簿做起,提升至丞(中層官員),再升至少監(jiān)及監(jiān)(副首長及首長),畢生16次提升,多是由于工程實績,所以富有實踐經驗。他經手的工程有王府、辟雍、尚書省署、太廟、龍德宮、朱雀門、景龍門、開封府署、欽慈太后佛寺、棣華宅、軍營等。他的突出貢獻在于編修了《營造法式》一書,詳細記錄了當時的官式建筑做法共3272條,都是可以操作的實際經驗總結,并附有大量精致的圖樣,使后人得以全面了解宋代官式建筑的技術與藝術狀況。

  明•蒯祥、徐杲等——明初遷都北京,嘉靖大興土木,由此造就了一批工匠出身的工官,蒯祥和徐杲是其中較為突出的二位。蒯祥是蘇州吳縣人,隨其父為木匠,永樂時參與宮殿、長陵的興建,后又負責宮中前三殿、獻陵、裕陵、隆福寺等的工程。因工程實績而被提升為工部侍郎(三品官)。徐杲也是木匠,嘉靖年問,參加北京前三殿和西苑永壽宮的重建,大顯身手,得到明世宗的賞識而直接提升為工部尚書(二品官),是明代匠人中提升官位最高的一員。

  中國古代建筑實際上存在兩種發(fā)展模式:一種是在工官掌管下建造的官式建筑;另一種是各地自主建造的民間建筑。前者的設計、預算、施工都由將作、內府或工部統(tǒng)一掌握,不論建筑物造于何地,都有圖紙、法式和條例加以約束,還可派工官和工匠去外地施工,所以建筑式樣統(tǒng)一,無地區(qū)的差別性。由于人力、財力和技術的集中,這些建筑能反映當時全國的最高技術和藝術水平。后者則由各地工匠參與設計,并承擔施工,因地制宜,建筑式樣變化多端,地方特色鮮明。兩者之間雖然也有某些聯系與影響,但基本上是沿著各自的軌跡前進。正由于此,才成就了我國古代建筑多彩的總體面貌.

  例:

  1.我國木構建筑的結構體系主要有(AC)

  A穿斗式;

  B三角式;

  C抬梁式;

  D頂拱式;

  E拱券式

  2.清式大木作以什么為標準確定各部構件尺寸(B)

  A材;

  B斗口;

  C柱高;

  D斗拱尺寸

  3.大興城的設計師是(A)

  A宇文愷;

  B李誡;

  C蒯祥;

  D徐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