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求供應商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答:規(guī)定供應商要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是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必須具備的最基本條件,目的是為了保護采購人的合法權益。如果供應商不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很難保證采購合同的履行,而且一旦出現(xiàn)違約等問題,無法采取補救措施,最終損害采購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