樁基、地基基礎及主體驗收應滿足哪些要求?

1.實體工作量全部完成、質量控制資料齊全。
2.監(jiān)督抽檢已完成且符合要求、不合格報告等質量問題已處理。
3.相關測量工作和監(jiān)理單位平行檢驗己完成(如樁基的樁位、樁徑,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構件尺寸和空間尺寸等)。
4.主體應完成灰餅、陽角護角、外墻洞眼、抗裂網(wǎng)片、門窗洞口尺寸校核、暗埋水電管敷設和試穿線、試水等工作,樣板套已完成。
5.二十層以下不得分段驗收,二十層以上(含二十層)需分段驗收的,應事先向質量監(jiān)督站報驗收計劃,但分段驗收不得超過二次。
6.三幢及以上地下室連體的樁基工程需分段驗收的應事先向質量監(jiān)督站報驗收計劃,但不超過兩次;五幢及以上地下室連體或基坑開挖面積超過10000㎡的樁基工程不超過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