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塔吊是施工現場中最為重要的機械之一并不為過,因為它確實在施工中尤其是結構施工過程中起著關鍵的作用。通過強化塔機作業(yè)的指揮、管理和協(xié)調,才能確保塔吊在施工中安全、合理使用、提高效率、發(fā)揮最大效能,滿足生產進度的要求。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項目經理部塔機管理負責人為首的作業(yè)指揮中心(以下簡稱塔機指揮中心),負責對施工現場各工種之間的指揮與協(xié)調工作。
二、完善管理規(guī)定
(1) 塔機指揮中心負責指揮、協(xié)調施工現場的塔機使用、維修、頂升和運行工作。
(2) 各施工單位塔吊管理負責人,負責本單位塔機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緊急搶修、日常維護、檢查評比等項工作,負責向塔機指揮中心匯報情況,服從塔機指揮中心的整體布署、統(tǒng)一指揮和統(tǒng)一協(xié)調。
三、塔機
(1)各單位要嚴把人員關,選派責任心強、有較長駕齡、技術較全面的司機擔任現場塔機駕駛任務。
(2)進入施工作業(yè)現場的塔機司機,要嚴格遵守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現場管理規(guī)定,做到嚴謹自律,一絲不茍。
(3)為了確保工程進度與塔機安全,塔機需確保駕駛室內24小時有司機值班。交班、替班人員未當面交接,則不得離開駕駛室,交接班時,要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
(4)對嚴格限制塔臂回轉角度的塔機,要采取塔臂回轉限制措施。
(5)統(tǒng)一在塔機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機最高處安裝安全反光警示器(燈)。
施工現場應設能夠滿足塔機夜間施工的照明燈塔,亮度以塔機司機能夠看清起重繩為準。塔機長時間暫停工作時,吊鉤應起到最高處,小車拉到最近點,大臂按順風向停置。
四、信號指揮
(1)信號指揮人員至關重要,故各單位要選派有實際工作經驗、責任心強、能夠照顧全面的信號指揮人員擔任現場的信號指揮工作。
(2) 進入施工現場操作的信號指揮人員,必須經市勞動局統(tǒng)一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操作證書方可上崗指揮。
(3)信號指揮人員應與塔機組相對固定,無特殊原因不得隨意更換信號指揮人員,信號指揮人員未經主管負責人同意,不得私自換崗。換班時,采用當面交接制.
(4)塔機與信號指揮人員應配備對講機,對講機經統(tǒng)一確定頻率后必須鎖頻,使用人員無權調改頻率,要專機專用,不得轉借。
(5)指揮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信號指揮人員與塔機司機的應答制度:信號指揮人員發(fā)出動作指令時,先呼叫被指揮的塔機編號,司機應答后,信號指揮人員方可發(fā)出塔機動作指令。
(6)塔臂旋轉時,發(fā)出指示方向的指揮語言,應按國標執(zhí)行,防止發(fā)生方向指揮錯誤。
(7)指揮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應時刻目視塔機吊鉤與被吊物,塔機轉臂過程中,信號指揮人員還須環(huán)顧相鄰塔機的工作狀態(tài),并發(fā)出安全提示語言,安全提示語言須:明確、簡短、完整、清晰。
五、起重工(掛鉤工)
(1) 起重工要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操作規(guī)定。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規(guī)定對被吊物進行綁扎,綁扎必須牢靠。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況下,要確保安全可靠,杜絕發(fā)生“天女散花”現象。
(2)起重工作業(yè)前、作業(yè)中、交班時,必須對鋼絲繩進行檢查與鑒定,不合格的鋼絲繩嚴禁使用。
六、塔機頂升
(1)與相鄰單位無影響的塔機,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要,確定本塔的頂升高度和頂升時間。但必須書面上報塔機指揮中心,經審核簽字批準后,方可進行頂升。
(2)塔機指揮中心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本著就快不就慢的原則,根據工程進度,統(tǒng)一確定塔機項升高度和到位時間。各塔機必須按塔機指揮中心確定的高度、時間,如期完成項升,不得提前或延時。
(3)各塔機按塔機指揮中心第一次頂升方案頂升至確定高度后,在工程施工到±0.000部位時,應盡快確定錨固點位置,同時做好錨固方案及準備工作,以便于塔機指揮中心確定下一步頂升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