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施工區(qū)域的地形與作業(yè)條件、土的類別與基坑深度、土方量選擇機械或人工挖土。
機具準備
1機械:挖土機、推土機、自卸汽車等。
2工具:鐵鍬(尖、平頭兩種)、手推車、小線或20#鉛絲和鋼卷尺等。
作業(yè)條件
1土方開挖前,應根據(jù)施工圖紙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將施工區(qū)域內(nèi)的地下、地上障礙物清除,完成對地下管線進行改移和采取保護措施。
2場地平整,并做好臨時性排水溝。
3夜間施工時,應有足夠的照明設施;在危險地段應設置明顯標志。
4施工機械進入現(xiàn)場所經(jīng)過的道路、橋梁等應事先經(jīng)過檢查,并進行必要的加固或加寬。
5施工區(qū)域運行路線的布置,應根據(jù)橋梁工程墩臺的大小、埋深、機械性能、土方運距等情況加以確定。
6配備人工修理邊坡、清理槽底,完成機械施工無法作業(yè)的部位。
工藝流程
操作工藝
1測量放線
(1) 橋墩臺施工測量放線可參照由測量隊制訂的橋梁工程施工測量專項方案執(zhí)行。
(2) 橋墩臺的定位控制線(樁),水準基點(樁)和開槽的上口灰線尺寸,必須經(jīng)檢驗合格,并辦理預檢手續(xù)。
2土方開挖
(1) 基坑尺寸和坡度的確定
1) 橋墩臺基坑尺寸應滿足施工要求。當基坑為滲水的土質基底,坑底尺寸應根據(jù)排水要求(包括排水溝、集水井、排水管網(wǎng)等)和基礎模板設計所需基坑大小而定。一般基底應比基礎設計的平面尺寸寬0.5m~1.0m。當不設模板時,可按基礎的設計尺寸開挖基坑。
2) 基坑坑壁坡度應按地質條件、基坑深度、施工方法等情況,一般確定如下:
①在天然濕度的土中,開挖基坑時,當挖土深度不超過下列規(guī)定時,可不放坡,不加支撐。
密實、中密的砂土和碎石類土(充填物為砂土)不深于1.0m;
硬塑、可塑的粘質粉土及粉質粘土不深于1.25m;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類土(充填物為粘性土)不深于1.5m;
堅硬的粘土不深于2.0m。
②超過上述規(guī)定深度,在3m以內(nèi)時,當土具有天然濕度、構造均勻、水文地質條件好,且無地下水,基坑可不加支撐,但必須放坡。邊坡最陡坡度應符合表1-1的規(guī)定。
③如土的濕度有可能使坑壁不穩(wěn)定而引起坍塌時,基坑坑壁坡度應緩于該濕度下的天然坡度。
④當基坑有地下水時,地下水位以上部分可以放坡開挖;地下水位以下部分應采取措施加固后再開挖。
(2) 開挖放坡的基坑時,應按施工方案規(guī)定的坡度,隨挖隨修坡,一次成活。
(3) 開挖基坑時,應合理選擇開挖機械,確定開挖順序、路線,盡可能將墩臺基坑土方一次挖除。挖至標高的土質基坑不得長期暴露、擾動或浸泡,并應及時檢查基坑尺寸、高程、基底承載力符合要求后,立即進行基礎施工。
(4) 在開挖過程中,應隨時檢查邊坡的穩(wěn)定狀態(tài)。深度大于1.5m時,應根據(jù)土質變化情況做好基坑的支撐準備,以防塌方。
(5) 挖基坑時,不得超挖,避免擾動基底原狀土?稍谠O計基底標高以上暫留0.3m不進行土方機械開挖,應在抄平后由人工挖出。如超挖,應將松動部分清除,其處理方案應報監(jiān)理、設計單位批準。
(6) 在機械施工挖不到的土方(如樁基間土方),應配合人工隨時進行清除。
(7) 開挖基坑的土方,在場地有條件堆放時,一定留足回填需用的好土;多余的土方應一次運走,避免二次倒運。
(8) 在基槽邊棄土時,應保證邊坡的穩(wěn)定。當土質良好時,槽邊的堆土應距基槽上口邊緣1.0m以外,高度不得超過1.5m。
3當土體不穩(wěn)定時,應根據(jù)現(xiàn)場實際情況采用土釘墻、錨噴、板撐等措施對坑壁加以支護,具體施工應按國家現(xiàn)行標準《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guī)范》明挖地基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修邊和清底
在距基底設計標高0.2m~0.5m槽幫處,抄出水平線,釘上小木橛,然后用人工將暫留土層挖走。同時由兩端軸線(中心線)引樁拉通線,檢查距槽邊尺寸,確定基槽寬度,以此修整槽邊。
5釬探驗收
開挖完成后,對于墩臺采用擴大基礎應按設計地基承載力要求對基底進行釬探,具體施工參照有關施工規(guī)范國家現(xiàn)行的規(guī)定。
季節(jié)性施工
1雨期施工
(1) 雨期施工時,在基坑四周外0.5m~1m處設排水溝和擋水埝,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內(nèi)。當基坑較大、地下水位較高時,應設臨時排水溝和集水坑。基坑人工清底到設計標高后,應及時澆筑墊層混凝土。
(2) 雨期開挖基坑,應注意邊坡穩(wěn)定。必要時,可以適當放緩邊坡或設置支撐。
2冬期施工
(1) 冬期開挖基坑土方時,應在凍結以前用保溫材料覆蓋或將表層土翻耕耙松,其翻耕深度應根據(jù)當?shù)貧鉁貤l件確定,一般不小于0.3m。
(2) 開挖基坑時,必須防止基底土受凍。當混凝土墊層不能及時施工時,應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適當厚度的松土,或用其他保溫材料覆蓋。
質量標準
1基本要求
1. 基坑和墩臺基礎土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嚴禁擾動。
2. 地基承載力必須符合設計要求。點我閱讀:工程最新實用系列精品資料分享。
3. 基底平面位置、尺寸大小、基底標高符合設計要求。
4. 基底處理和排水情況符合國家現(xiàn)行標準《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2實測項目
3外觀鑒定
基坑內(nèi)無積水和其他雜物,基坑邊坡無反坡現(xiàn)象。
成品保護
1開挖完成后,嚴禁對邊坡、基底進行擾動。施工人員必須從指定地點的梯道上下。
2土方開挖時,應防止鄰近已有道路、管線發(fā)生下沉和變形,并與有關單位協(xié)商采取保護措施。
3土方開挖時應對定位樁、軸線引樁、標準水準點加以保護、防止挖土時碰撞。
應注意的質量問題
1開挖基坑不得超過基底標高。如個別地方超挖時,其處理方法應取得設計單位的同意,不得私自處理。
2基坑開挖后應盡量減少對基底土的擾動。如遇承臺不能及時施工時,可在基底標高以上預留0.3m土層不挖,待做承臺時再挖。
3基坑底部的開挖寬度和坡度,除應考慮結構尺寸要求外,宜根據(jù)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寬度,如排水設施、支撐結構等所需的寬度,以防開挖尺寸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