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筑工程以特定的商品形式作為交易對象,要求由市場確定其價格。激烈的市場競爭要求一種能夠體現建筑產品市場價格的計價模式, 我國在目前推行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滿足了這一要求。以下就在市場競爭的環(huán)境下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的風險承擔展開探討。 

關鍵詞: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風險承擔 
  1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概念及特點 
  工程量清單是表現擬建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項目名稱和相應數量的明細清單。是由招標人按照《計價規(guī)范》附錄中統(tǒng)一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進行編制。包括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工程量清單計價:是由投標人完成由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和規(guī)費、稅金。 
  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體現了企業(yè)對工程價格的自主性,有利于市場競爭機制的形成,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工程價格由市場形成的原則:(1)工程量清單計價采用綜合單價,綜合單價包含了工程直接費、間接費、利潤和稅金。不同以往定額計價中先計算定額直接費,再計算價差,最后在計取各項費用,才能知道工程費用。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單計價顯得簡單明了,更適合工程的造價管理。(2)采用統(tǒng)一工程量清單,施工企業(yè)可將經濟、技術、質量和進度等因素經過科學測算,細化到綜合單價的確定中,并對工程造價中自變和波動較大的因素比如建筑材料價格及具體工程的施工措施費和管理費,實行自主報價。這就充分引入了市場競爭機制,并通過競爭確定招標、投標雙方均能接受的工程承包價,這樣才符合市場經濟運行規(guī)律。(3)采用工程量清單,有利于投標者集中力量評估、分析、測算自身各項費用單價高低的情況,合理選擇具有競爭性的施工組織和措施方案,從而促進企業(yè)抓管理,節(jié)省投標單位的時間、精力和投標費用,有利于實現風險的合理分擔。(4)通過建立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引入充分競爭形成價格的機制。投標過程中,在保證質量、工期的前提下,按國家《招標投標法》及有關規(guī)定,最終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價者中標。 
  2工程項目風險的成因 
  一個建設項目的實施包括前期的決策、估算、設計、施工和竣工運營。由于周期長,施工過程和施工工藝復雜,建筑材料和設備工具繁多,因而工程項目的風險存在于每個階段。工程項目風險主要是由于不確定性事件造成的,而很多不確定性事件又是由于信息的不完備性造成的。從理論上說,項目的這種信息不完備的情況能夠通過努力得到改善,但是畢竟風險具有客觀性,無法通過主觀努力完全消除。這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人們的認識能力所限,二是信息本身的滯后性。信息的滯后性是造成項目風險的根本原因。實行工程量清單計價,產生的風險更明顯。因為目前我國的建筑市場不規(guī)范,配套管理措施不到位,使得人們對這種模式管理的認識遠遠不夠,而且量價分離,市場的因素在其中占據了很大的成分。市場雖然有其一定的規(guī)律性,但也是千變萬化、不易把握的,因此無論業(yè)主,還是承包方都應重視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的風險管理。 
  2.1 業(yè)主對市場風險的合理分擔(1)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數量是估算的或設計的預算數量,僅作為投標報價的共同基礎,不能作為最終結算與支付的依據。業(yè)主承擔由于設計變更和工程量計算錯誤帶來的風險。(2)在市場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價格變化波動較大的情況下,業(yè)主承擔合同所規(guī)定了的價格調差項目市場價格風險。中期計量僅作為一種支付手段,市場價格風險按合同規(guī)定辦法按季度或年度調整。 
  由于建筑產品本身的特性,其不確定和變更因素非常多,建設的風險較大。由業(yè)主承擔工程量的變更、計算錯誤、合同約束的價格調差項目價格變動等這部分的風險,這種格局符合風險合理分擔與責權利關系對等的原則。 
  2.2 投標單位對市場風險的合理分擔(1)投標單位負責對清單量的準確性、項目完整性進行核實。如果投標人未提出疑問,今后實施或結算時發(fā)現量缺量差則由投標人自負風險;如有疑問則書面提出,建設單位核實并書面答復,書面提問和答復均列入合同,如今后發(fā)現差異,由責任者承擔風險。(2)對措施性消耗,顯然投標單位更了解自己的實力和將要采取的措施性費用。所以清單中措施性消耗項目及費用應由投標單位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及自己企業(yè)的技術、裝備能力自行填寫,并對其完整性,確定性,準確性負責,承擔由此產生的風險。(3)在市場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價格變化波動較大的情況下,投標單位同樣承擔合同所規(guī)定之外的價格調差項目市場價格風險。 
  投標單位根據本企業(yè)的消耗標準、利潤目標,結合工程實際情況、市場競爭情況和企業(yè)實力,并充分考慮各種風險因素,自主填報清單所列項目的單價與合價,包括工程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利潤和稅金。并以所報的單價作為竣工結算時的計價標準,根據工程量的增減情況,調整工程造價。投標單位只對自己所報的成本、單價等負責。 
  3工程量清單數量的不確定性對建筑市場風險的合理分擔的影響 
  工程量清單中所列工程數量是估算的或設計的預算數量,僅作為投標報價的共同基礎,不能作為最終結算與支付的依據。所以工程量清單數量的不確定性不利于投標單位掌握投標項目的經濟利益,不利于投標單位準確把握分項工程的經濟效益,不利于投標單位通過合理的不均衡報價規(guī)避分項工程損失。例如對于按比例直接攤入各項單價的管理費等費用可采用不同比例攤入,即采取多攤一些到早期施工項目的單價中,少攤一些到后期施工項目的單價中。在充分核對工程量的基礎上,可按工程量變化趨勢調整單價,即對那些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預計工程量要增加的項目調高單價,相反應降低單價。 
  4結束語 
  總之,由于建筑產品本身的特性,其不確定和變更因素非常多,建設的風險較大。工程量清單計價模式下,投標單位對自己所報的成本、單價等負責,而業(yè)主承擔工程量的變更或計算錯誤等引起的風險,并通過合同規(guī)定的價格調整辦法共同合理分擔市場價格風險,這種格局符合風險合理分擔與責、權、利關系對等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