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主觀原因,是指項目部可以自行支配而沒有任何外部影響就可以控制的成本支出因素。下面總結工程項目虧損的11大主觀原因!快來檢查你的項目有沒有出現(xiàn)這些情況的跡象!
一、無成本控制目標或未執(zhí)行
雖有目標但卻沒有嚴格執(zhí)行,因而使項目部的成本處于失控狀態(tài)。
比如某企業(yè)的一個項目部,在某工程項目一個小橋的施工中,其設計水泥用量為800 多噸,而實際消耗了3000多噸,實際消耗比設計用量多2.5倍以上。
如果該項目部確定了成本控制目標,怎么能夠出現(xiàn)如此大的誤差?又如另一個企業(yè)的一個項目部,在某工程開工后企業(yè)曾派人到該工程進行成本預測,并確定了分項工程成本、分類成本和工程總成本目標;待工程竣工時,除固定費用(包括上交的管理費、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費、大修費)等項目未超出測算的成本外,人工、材料、燃料、配件和項目部間接費等可變費用全部出現(xiàn)超支,而其中最主要的是材料和配件的超支,其實際成本比測算成本高出50%以上。
即使考慮變更設計增加成本的因素,并將變更增加的預算費用全部計算為成本,其實際成本也比測算成本高出30%以上。為什么固定費用可以控制,而可變費用卻得不到控制?其問題就在于沒有嚴格執(zhí)行成本控制的總目標,分項工程成本和分類成本的控制沒有落實,從而導致總成本超支。
二、材料、構配件制度不全
在虧損的項目部中,購買材料、配件(以下簡稱為材料)無計劃的現(xiàn)象比比皆是,如果是有經驗的材料人員執(zhí)行采購任務,則材料的采購數(shù)量還不至于超出太多,不會造成太大的損失和浪費;但由于企業(yè)經營規(guī)模的擴大,許多項目部特別是虧損項目部的材料人員毫無經驗可談,采購材料非常隨意,超定額購買習以為常,采購數(shù)量的多少全在于項目長甚至是材料員,其結果必然是材料的積壓、超支。
1、在材料采購階段,價格偏高和部分材料的質量達不到標準,是又一個因素。無論任何有經驗的材料人員都難以掌握相對合理的價格信息,加上銷售商利用回扣、好處費等吸引采購人員,從而使項目部難以購買到價格相對合理的材料,提高了工程項目的材料成本;如果個別采購人員有意舞弊,將材料價格故意提高從中牟利,則項目部的損失會更大。
另外由于一些企業(yè)信用等級的降低和現(xiàn)金周轉的需要,使得銷售商十分在意是否以現(xiàn)金購買材料,從而使現(xiàn)金與非現(xiàn)金購買材料的價格相差較大,最高時竟相差10%以上;而項目部由于資金緊張,或者采購人員不會計算采購材料過程中的資金成本,最終購買了高價材料,從而增加了工程項目的成本。再者由于部分采購人員對材料的質量標準知之甚少,購買了一些達不到質量標準的材料,使得實際消耗的材料數(shù)量增加,造成成本超支。
2、在材料驗收、保管、出庫階段,根本沒有收發(fā)制度,材料采購人員購買的材料無人驗收,更無實物賬,因而就談不上保管和出庫;或者是雖有收發(fā)制度,但驗收不及時、不認真,保管形同虛設,賬物不相符,誰拿誰用,最后一筆賬列銷;特別是砂石料、磚瓦等地材,自始至終沒有專門的部門進行管理,以購代耗;嚴重的甚至用虛假的材料發(fā)票報銷,而根本沒有購買材料。
3、在材料消耗階段,不按定額發(fā)料,施工人員要多少給多少,致使多發(fā)的材料不是被浪費扔在工地,就是被工地的人員偷偷賣掉,許多可以回收的廢料更無人管理。如將工地剩余的鋼材和鋼模板擅自處理,并將收回的材料款私分。
三、承包措施不配套
1、在承包方案中規(guī)定完成多少任務發(fā)多少工資,但對材料的消耗和設備的使用、維修沒有明確要求,形成包工不包料、包盈不包虧,最后是任務完成了,但材料費超支了,設備的性能下降了,整個工程虧損了。
2、雖然在承包方案中明確了單位工程量所包含的材料和機械費用,但所轉的材料價格比承包方案中的材料價格高,員工不滿意,從而導致承包流產。
3、雖然承包方案合理,但計價不及時、或者不能按照承包方案進行兌現(xiàn),使承包無法進行下去。
四、分包工程存在漏洞
1、對勞務分包隊伍,按照完成的工程任務計發(fā)工資,但沒有實行嚴格的定額發(fā)料制度,從而導致勞務分包隊伍隨意使用材料,造成材料超支。
2、對分包隊伍施工的部分工序的工程數(shù)量存在重復計價現(xiàn)象,導致多撥工程款,最后形成虧損。
3、對分包工程的價格非常隨意,沒有重新按照定額和預算標準進行計算,僅隨便定一個提取管理費的比例,最終提取的管理費還不夠補償投標所開支的費用。
4、不考慮中標價格,把工程以高于中標價的價格分包出去(并不是中標價偏低的原因),形成巨額虧損。
5、大量使用分包隊伍,最多的達300多個,導致超撥款、分包隊伍欠款等現(xiàn)象不斷發(fā)生,最后形成損失。
6、多個外部單位掛靠,僅象征性地向掛靠單位收取一點管理費,最后掛靠單位一走了之,而所有的善后費用全部由被掛靠的項目部承擔,形成巨額損失。
五、出現(xiàn)嚴重的質量問題
虧損嚴重的項目部,幾乎全部存在比較嚴重的質量問題,從而導致返工、修復、推倒重來等重復施工的現(xiàn)象發(fā)生,加大了工程成本。
比如,在隧道施工中,大的存在開挖偏離主線、不按規(guī)范施工造成塌方、掉拱、邊墻倒塌等現(xiàn)象,小的存在超挖、欠挖、邊墻襯砌錯臺、砼強度不夠、蜂窩麻面等現(xiàn)象;在橋梁施工中,大的存在基礎下沉、橋墩歪斜等現(xiàn)象,小的存在墩臺襯砌錯臺、砼強度不夠、蜂窩麻面等現(xiàn)象。
這些現(xiàn)象的存在,導致了無效的工程量增加,加大了人力、材料、設備的投入,最終增加了成本支出。
六、施工設備利用率不高
對所承擔的工程心中無數(shù),為保證施工不間斷,盲目購置或從其他項目調入大量設備備用,甚至購入一些本項目不需要的設備,從而造成設備長期停用,既占用了寶貴的現(xiàn)金,使施工生產所急需的人、財、物不能及時到位或增大財務費用支出,又增加了折舊費和設備維修費支出,造成項目部的成本急劇增加。
七、施工安排不合理
1、在施工過程中,項目部不能合理地配置人力、材料、設備等資源,導致窩工浪費。
2、部分工序的施工安排不合理,能夠一步完成的,實際進行了二次、三次才完成,從而造成返工。
3、部分工序的施工順序顛倒,增加了許多無效的人力、物資和資金投入,導致成本大幅度增加等等。
八、安全事故較多
1、多數(shù)項目部均發(fā)生過程度不同的安全事故,輕傷影響員工上班,增加人工費支出。
2、重傷既影響員工上班,增加人工費支出,又需要開支醫(yī)療費,增加間接費支出,同時還可能使員工的體質和技能下降,降低勞動能力和勞動效率,最終增加人工費和間接費。
3、死亡事故既增加了巨額撫恤費支出,直接增大成本支出,又可能影響員工情緒,降低生產效率,最終增加人工費和間接費。
九、間接費控制不力
其中最主要的是辦公費、差旅費、交通工具費和業(yè)務招待費失控。
1、有的項目部辦公費開支無計劃,誰想買什么就買什么,高檔的辦公用品隨意買,手機費用驚人。
2、有的項目部差旅費無標準,飛機隨意坐,什么樣的高檔旅館都敢住。
3、有的項目部不顧項目部的實際,員工可以不發(fā)工資,欠外面的所有債務可以不還,但小汽車不能不坐,而且越來越高檔,導致車輛折舊費、燃料費、維修費急劇增加。
十、財務管理混亂
具體體現(xiàn)在:
1、沒有完整的財務管理制度
一些虧損項目部的所有收支業(yè)務由個別領導和財務、計劃、物資等人員把持,這些人要怎么開支便怎么開支,而不是靠制度來決定開支,靠監(jiān)督來約束開支,從而導致所有開支無計劃,工程盈虧無人知。
2、貨幣資金管理混亂
一些項目部開設多個銀行存款賬號,但又不及時核對清理,銀行收付憑證不及時入賬,白條不入賬而頂?shù)脂F(xiàn)金,其結果是材料不能及時入庫,個人欠款不能及時清理,銀行存款和現(xiàn)金賬款不符,巨額成本隱匿在銀行存款和現(xiàn)金余額里,從而造成工程前盈后虧或整個工程虧損。
3、債權債務的確認不準確,結算不及時
有的項目部對銷貨和分包單位,既在債權方記錄預付的貨款和工程款,又在債務方記錄應付的貨款和工程款,但在結算時由于記賬不及時或不認真核對,最后多付了貨款和工程款,形成損失。有的項目部對應收款項不及時清理,后因欠款單位無款、破產或超過追索時效,導致應收款無法收回,形成損失。
4、收入、成本的計算不準確
(1)有的項目部不知道如何計算工程結算收入,把合同金額計算為計價收入,然后計算盈虧,形成前盈后虧;把撥款當成計價收入,使項目部各期的盈虧不實,如果建設單位欠款數(shù)額較大,則項目部會形成虛假的虧損。
(2)有的項目部從來不在賬簿上登記建設單位計價的收入,僅憑印象在報表中編制利潤表,而實際情況與編制的利潤表完全不同。
(3)有的項目部不知道如何計算成本,把應當計入成本的費用漏列,如應提未提的固定資產折舊費和職工福利費、應上交的稅金、養(yǎng)老保險費、醫(yī)療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和上級管理費、已經使用但尚未支付的材料費、應發(fā)未發(fā)的職工工資等,從而導致成本不實、盈虧不準。
5、會計基礎工作較差
有的項目部審核會計憑證不認真、不仔細,憑證的手續(xù)不完備,報銷的依據不充分;有的項目部登記賬簿不及時。
十一、合同管理混亂
沒有合同管理的意識,對購貨、雇用人員、提供服務、分包工程、承包工程等合同知識知之甚少,不理解合同的訂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基本要素,導致合同管理混亂,企業(yè)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1)有的項目部與對方簽訂只有小寫金額的合同,在對方篡改小寫金額訴至法院時,因企業(yè)證據不足而敗訴。
(2)有的項目部與對方簽訂只有數(shù)量沒有單價、只有單價沒有數(shù)量或只有數(shù)量、單價沒有總價的合同,致使官司不斷,嚴重影響了企業(yè)的信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