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土方開挖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明確具體的開挖方式、開挖順序、放坡坡度、電梯井坑、集水井坑等,開挖作業(yè)必須桉照順序分層開挖,嚴禁超挖或掏挖。

2. 土方開挖前,應對開挖范圍內的管線進行調查,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對應施工的圍護結構質量進行檢查, 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土方開挖 。

3. 土方開挖及地下 室結構施工過程中 , 每個工序施工結束后,應對該工序的施工質量進行檢查,檢查中發(fā)現的問題應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進入下道施工工序。

4. 在挖土過程中要加強監(jiān)測,如發(fā)現異常要立即停止開挖,根據基坑支護體系和周邊環(huán)境的監(jiān)測數據,調整基坑的施工順序和施工方法,嚴禁冒險施工。

5. 土方開挖深度范圍內有地下水時,應采取有效的降排水措施,確保地下水在每層土方開挖面以下50cm, 嚴禁有水挖土作業(yè)。

6. 基坑周邊應設置排水溝,必須安裝防護欄桿,防護欄桿高度不應低于1.2m , 并在基坑內設置上下通道。

7. 施工現場平面、豎 向布置應與支護設計要求一致,布置的重大變更應經設計認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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