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窗與細部工程質量驗收的一般規(guī)定:

 。1)同一品種、類型和規(guī)格的木門窗、金屬門窗、塑料門窗及門窗玻璃每100樘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100樘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2)同一品種、類型和規(guī)格的特種門每50樘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50樘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3)木門窗、金屬門窗、塑料門窗及門窗玻璃,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5%,并不得少于3樘,不足3樘時應全數檢查;高層建筑的外窗,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6樘,不足6樘時應全數檢查。
 。4)特種門每個檢驗批應至少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時應全數檢查。
 。5)門窗工程應對下列材料及其性能指標進行復驗:
 。6)門窗工程隱蔽工程應對下列隱蔽工程項目進行驗收:
  (7)木門窗的木材品種、材質等級、規(guī)格、尺寸、框扇的線型及人造木板的甲醛含量應符合設計要求。木門窗應采用烘干的木材,含水率、防火、防腐、防蟲處理應符合設計要求。
 。8)木門窗的結合處和安裝配件處不得有木節(jié)或已填補的木節(jié)。木門窗如有允許限值以內的死節(jié)及直徑較大的蟲眼時,應用同一材質的木塞加膠填補。對于清漆制品,木塞的木紋和色澤應與制品一致。
  (9)門窗框和厚度大于50mm的門窗扇應用雙榫連接。榫槽應采用膠料嚴密嵌合,并應用膠楔加緊。
  (10)膠合板門、纖維板門和模壓門不得脫膠。膠合板不得刨透表層單板,不得有戧槎。制作膠合板門、纖維板門時,邊框和橫楞應在同一平面上,面層、邊框及橫楞應加壓膠結。橫楞和上、下冒頭應各鉆兩個以上的透氣孔,透氣孔應通暢。
 。11)木門窗的品種、類型、規(guī)格、開啟方向、安裝位置及連接方式應符合設計要求。
  (12)木門窗框的安裝必須牢固。預埋木磚的防腐處理、木門窗框固定點的數量、位置及固定方法應符合設計要求。
  (13)木門窗扇必須安裝牢固,并應開關靈活,關閉嚴密,無倒翹。
  (14)木門窗配件的型號、規(guī)格、數量應符合設計要求,安裝應牢固,位置應正確,功能應滿足使用要求。
  (15)木門窗表面應潔凈,不得有刨痕、錘印。
 。16)木門窗的割角、拼縫應嚴密平整。門窗框、扇裁口應順直,刨面應平整。
 。17)木門窗上的槽、孔應邊緣整齊,無毛刺。
  木門窗與墻體間縫隙的填嵌材料應符合設計要求,填嵌應飽滿。寒冷地區(qū)外門窗(或門窗框)與砌體間的空隙應填充保溫材料。
  (18)木門窗批水、蓋口條、壓縫條、密封條的安裝應順直,與門窗結合應牢固、嚴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