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路基施工技術規(guī)范和指揮部下發(fā)的路基工程施工作業(yè)指導書的要求,我們將在路基正式填筑施工前做不少于100米且不大于200米的試驗段。

2)將擬定的路基試驗段施工技術方案報駐地辦、總監(jiān)辦、經總監(jiān)辦審核后報指揮部批準。
3)試驗段正式實施之前報駐地辦檢查試驗段的各項準備工作。合格之后,通知總監(jiān)辦及指揮部。
4)試驗段的目的在于確定以下各項指標:
a、路基填料的松鋪系數。
b、封層料的最大干密度及最佳含水率。
c、機械的合理組織方法。
d、壓實機械的組合,碾壓的順序、速度和遍數。
f、碾壓的合適厚度。
5)試驗段結束后,對試驗提出的參數加以確定,在試驗段中存在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及預防措施,形成施工總結上報駐地辦、總監(jiān)辦、指揮部,經批準后方可進行正式的大面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