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路基的填筑包邊土全部采用沿線指定土場取土,施工前對取土場挖探并進行充分論證,適合取土后,方可進行開采。
(2)填方路基按路線平行線分層控制填土標高,填方作業(yè)應分層平行攤鋪,采用機械壓實,其分層厚度經(jīng)試驗確定。
(3)土質(zhì)路堤填方路基應分層碾壓,每一水平層均應采用同類填料填筑;
(4)用河砂材料填筑路基時,應分層填筑壓實。在填筑透水性材料之前,應先做本層包邊土,包邊土的寬度要保證削坡后的凈寬滿足施工圖設計的要求,壓實度達到標準,待河砂材料攤鋪后一同壓實,達到壓實標準。攤鋪后的河砂材料必須及時碾壓,防止水分蒸發(fā)而影響壓實效果。材料路基應根據(jù)試驗段確定壓實機械類型和壓實遍數(shù)、攤鋪厚度及壓實度進行施工。透河砂材料路基兩側(cè)應有足夠的水井,保證用水量;如兩層攤鋪間隔時間過長,應對下層河砂材料撒水重新補壓,方可進行上層鋪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