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與生效
  根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雙方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對合同的內容和條款進行協(xié)商并達成一致。合同成立的判斷依據(jù)是承諾是否生效。
  而合同生效,是指合同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通常合同依法成立之際,就是合同生效之時。兩者在時間上是同步的。
  但是,《合同法》還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生效的,合同經批準、登記后即生效。
  合同有效成立的5個條件:
  1.雙方當事人應具有實施法律行為的資格和能力
  2.當事人應是在自愿的基礎上達成的意思表示一致
  3.合同的標準的和內容必須合法
  4.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互為有償。
  5.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
二、法律約束力
  合同的法律約束力,應是法律賦予合同對當事人的強制力,即當事人如違反合同約定的內容,即產生相應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約束力是當事人必須為之或不得為之的強制狀態(tài),約束力或來源于法律,或來源于道德規(guī)范,或來源于人們的自覺意識,當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約束力,對人們的行為具有最強迫約束力。
  合同的約束力主要表現(xiàn)為:①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②當事人應按合同約定履行其合同義務;③當事人應按誠實信用原則履行一定的合同外義務,如完成合同的報批、登記手續(xù)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惡意影響附條件法律行為的條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損害附期限法律行為的期限利益等。
  1.自成立起,合同當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約束;
  2.如果情況發(fā)生變化,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協(xié)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3.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以外,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書是一種法律文書,當事人發(fā)生合同糾紛時,合同書就是解決糾紛的根據(jù)。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