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報價法

1、定義

不平衡報價法是相對通常的平衡報價(正常報價)而言的,是在工程項目的投標總價確定后,根據(jù)招標文件的付款條件,合理地調(diào)整投標文件中子項目的報價,在不抬高總價以免影響中標(商務(wù)得分)的前提下,實施項目時能夠盡早、更多地結(jié)算工程款,并能夠贏得更多利潤的一種投標報價方法。

2、做法

(1)能夠早收到錢款的項目,如開辦費、土方、基礎(chǔ)等,其單價可定得高-些,以有利于資金周轉(zhuǎn)。后期的工程項目單價,如粉刷、油漆、電氣等,可適當降低。

(2)估計今后會增加工程量的項目,單價可提高些;反之,估計工程量將會減少的項目單價可降低些。

(3)圖紙不明確或有錯誤,估計今后會有修改的;或工程內(nèi)容說明不清楚,價格可降低,待今后索賠時提高價格。

(4)計日工資和零星施工機械臺班小時單價作價,可稍高于工程單價中的相應(yīng)單價。因為這些單價不包括在投標價格中,發(fā)生時按實計算,可多得利。

(5)無工程量而只報單價的項目,如土木工程中挖濕土或巖石等備用單價,單價宜高些。這樣,既不影響投標總價,以后發(fā)生此種施工項目時也可多得利。

(6)暫定工程或暫定數(shù)額的估價,如果估計今后會發(fā)生的工程,價格可定得高一些,反之價格可低一些。

多方案報價法

是在標書中報多個標價。其中一個按原招標文件的條件報;另一些則對招標文件進行合理的修改,在修改的基礎(chǔ)上報出價格。例如,在標書中說明,只要修改了招標文件中某一個不合理的設(shè)計,標價就可降低多少。用這種方法來吸引發(fā)包方,只要修改意見有道理,發(fā)包方就會采納,從而使采用多方案報價法的投標單位在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擴大了中標機會。這種方法適合于招標文件的條款不明確或不合理的情況,投標企業(yè)通過多方案報價,既可提高中標機會,又可減少風(fēng)險。

無利潤報價法

適用情況

(1)對于分期建設(shè)的項目,先以低價獲得首期項目,而后贏得機會創(chuàng)造第二期工程中的競爭優(yōu)勢,并在以后的實施中賺得利潤。

(2)某些施工企業(yè)其投標的目的不在于從當前的工程上獲利,而是著眼于長遠的發(fā)展。如為了開辟市場、掌握某種有發(fā)展前途的工程施工技術(shù)等。韓國LG電梯為了進入大連市場,在大連廣電中心的電梯投標報價中,竟贈送建設(shè)單位四部電梯,可以說是“零報價”。

(3)在一定的時期內(nèi),施工單位沒有在建的工程,如果再不得標,就難以維護生存。所以,在報價中可能只要一定的管理費用,以維持公司的日常運轉(zhuǎn),渡過暫時的難關(guān)后,再圖發(fā)展。

突然降價法

1、定義

突然降價法這是一種迷感對手的投標手段,在報價過程中,仍按正常情況報價,甚至有意無意地泄露自己的報價,同時放出一些虛假信息,如不打算參加這次投標競爭、或是準備投高價標和對這次招標項目興建不大等,等到投標截止期來臨時來一個突然降價。

2、優(yōu)點

利用這種方法的好處是可以根據(jù)最后的信息,在遞交投標文件的最后時刻,提出自己的競爭價格,使競爭對手以措手不及而敗北還可以利用虛假的報價信息來迷感對手,避免自己真實的報價泄露而導(dǎo)致投標競爭的失利。

增加建議法

如果招標文件中提出投標單位可以修改原設(shè)計方案,即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議方案,則投標單位就可以通過提出更為合理可行,或價格更低的方案來提高自己中標的可能性。這種方法要注意一是建議方案一定要比較成熟,具有可操作性;二是即使提出了建議方案,對原招標方案也一定要進行報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