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工程需要編制專項方案,哪些還需要專家論證?

“專項方案”的全稱是“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單位在編制施工組織(總)設計的基礎上,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單獨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文件。“專家論證”是指對于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那么,哪些工程需要編制專項方案?又有哪些還需要組織專家對專項方案進行論證呢?

以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需要編制專項方案

一、基坑支護、降水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或雖未超過3m但地質條件和周邊環(huán)境復雜的基坑(槽)支護、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開挖深度超過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一)各類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飛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5m及以上;搭設跨度10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0kN/㎡及以上;集中線荷載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撐水平投影寬度且相對獨立無聯(lián)系構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

四、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規(guī)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二)采用起重機械進行安裝的工程。

(三)起重機械設備自身的安裝、拆卸。

五、腳手架工程

(一)搭設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二)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三)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四)吊籃腳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臺、移動操作平臺工程。

(六)新型及異型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構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二)鋼結構、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三)人工挖擴孔樁工程。

(四)地下暗挖、頂管及水下作業(yè)工程。

(五)預應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以下超過一定規(guī)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還需要組織專家論證

一、深基坑工程

(一)開挖深度超過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開挖深度雖未超過5m,但地質條件、周圍環(huán)境和地下管線復雜,或影響毗鄰建筑(構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開挖、支護、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飛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搭設高度8m及以上;搭設跨度18m及以上;施工總荷載15kN/㎡及以上;集中線荷載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撐體系:用于鋼結構安裝等滿堂支撐體系,承受單點集中荷載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裝及安裝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規(guī)起重設備、方法,且單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裝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內爬起重設備的拆除工程。

四、腳手架工程

(一)搭設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鋼管腳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著式整體和分片提升腳手架工程。

(三)架體高度20m及以上懸挑式腳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碼頭、橋梁、高架、煙囪、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氣(液)體或粉塵擴散、易燃易爆事故發(fā)生的特殊建、構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響行人、交通、電力設施、通訊設施或其它建、構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護建筑、優(yōu)秀歷史建筑或歷史文化風貌區(qū)控制范圍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鋼結構安裝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網架和索膜結構安裝工程。

(三)開挖深度超過16m的人工挖孔樁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頂管工程、水下作業(yè)工程。

(五)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及尚無相關技術標準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

那么,問題又來了:

專項方案誰編寫?誰簽字?

建筑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編制。其中,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著式升降腳手架等專業(yè)工程實行分包的,其專項方案可由專業(yè)承包單位組織編制。專項方案應當由施工單位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安全、質量等部門的專業(yè)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審核合格的,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專項方案應當由總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及相關專業(yè)承包單位技術負責人簽字。不需專家論證的專項方案,經施工單位審核合格后報監(jiān)理單位,由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審核簽字。需要施工單位組織召開專家論證的,施工單位應當根據論證報告修改完善專項方案,并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方可組織實施。

專項方案怎么編?

專項方案的七大內容:

(一)工程概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概況、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術保證條件。

(二)編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標準、規(guī)范及圖紙(國標圖集)、施工組織設計等。

(三)施工計劃:包括施工進度計劃、材料與設備計劃。

(四)施工工藝技術:技術參數(shù)、工藝流程、施工方法、檢查驗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證措施:組織保障、技術措施、應急預案、監(jiān)測監(jiān)控等。

(六)勞動力計劃: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等。

(七)計算書及相關圖紙。

專家論證會怎么開?

參會人員:

(一)專家組成員(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關專業(yè)要求的專家組成,本項目參建各方的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加);

(二)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

(三)監(jiān)理單位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及相關人員; 

(四)施工單位分管安全的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項方案編制人員、項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五)勘察、設計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相關人員。

論證內容:

(一)專項方案內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專項方案計算書和驗算依據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guī)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條件是否滿足現(xiàn)場實際情況。

專項方案經論證后,專家組應當提交論證報告,對論證的內容提出明確的意見,并在論證報告上簽字。該報告作為專項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