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購銷合同
(合同編號:   )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郵編: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             地址: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_
郵編: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郵編: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國籍:              
身份證:            護照: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國籍電話:__________
地  址:             郵政編碼:           

第一部分 協(xié) 議 書

根據(jù)《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甲方用地依據(jù)及商品房座落位置。
甲方以方式取得位于、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      。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為           。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   ,土地面積為    。地塊規(guī)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經(jīng)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xiàn)定名〕
〔暫定名〕 ,主體建筑物的性質為    ,屬    結構,建筑層數(shù)為    層。工程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實得
建筑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   〔套〕   〔間〕。(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
該商品房分另為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的項目中的:
第 〔幛〕〔座〕 層 號房,
第 〔幛〕〔座〕 層 號房,
第 〔幛〕〔座〕 層 號房,
第 〔幛〕〔座〕 層 號房。
上述面積為〔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占用土地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核定。
第三條 該商品房銷售特征。
該商品房為〔現(xiàn)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該商品房為〔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為 。
第四條 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于〕〔不屬于〕政府定價的商品房。按實得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售價〕〔暫定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為(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jù)有關規(guī)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代收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4.代收 ,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5.代收 ,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6.代收 ,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上述代收稅費合計( 幣)億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第五條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  %(不包括±  %)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  %(包括±  %)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于該商品房屬于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準單位最后核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后核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fā)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fā)生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優(yōu)惠。
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 %的,甲方給予乙方占付款金額 %的優(yōu)惠,即實際付額為(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八條 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    銀行 (帳戶名稱:      ,帳號:      ):
1.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3.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4.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5. 年 月 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
第九條 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占全部房價款的 %,計( 幣)  億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其余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xù)后 天內付清。
第十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
規(guī)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
計算。逾期超過  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種約定,追究乙方的
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jīng)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
金時,實際經(jīng)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jù)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3.                                  。
第十一條 交付期限。
甲方須于  年  月  日前,將經(jīng)竣工驗收(包括建筑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guī)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并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guī)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jù)實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2.                                     
3.                                     
  第十二條 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月利息在   個月內按
利率計算;自第   個月起,月利息則按   利率計算。逾期超過  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   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 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jīng)濟損失超過甲
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jīng)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jù)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3.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fā)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準后   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補充協(xié)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 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x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   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guī)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guī)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guī)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guī)定的應付款之日起   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 天后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規(guī)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七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 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jù)。
第十八條 甲方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lián)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                                   ;
2.                                     ;
3.                                     ;
4.                                    ;
5.                                   ;
6.                                  ;
第十九條 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乙方在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xù),甲方給予協(xié)助。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 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 關于物業(yè)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后,乙方承諾遵守小區(qū)(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yè)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在小區(qū)(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yè)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公司負責物業(yè)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yè)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
第二十一條 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筑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 墻面 保修  月;
2. 地面 保修  月;
3. 頂棚 保修  月;
4. 門窗 保修  月;
5. 上水 保修  月;
6. 下水 保修  月;
7. 暖氣 保修  月;
8. 煤氣 保修  月;
9. 電路 保修  月;
10. 保修  月;
11. 保修  月;
12. 保修  月;
13. 保修  月;
14. 保修  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xié)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 乙方購買的房屋僅作 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guī)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lián)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lián)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后發(fā)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 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 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甲方與     簽訂的    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guī)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xié)議。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中未規(guī)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第二十七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jīng)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經(jīng)甲、乙雙方簽字〕〔經(jīng)       公證(指外銷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xié)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xié)議的有關條款之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   %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天,由甲方向       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 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     )/(代理人):_________  代表人(     )/(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章)                                          (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   于                           簽     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