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報價是相對于通常的平衡報價而言,是指招投標過程中,在不改變投標總價的前提下,通過調(diào)整部分項目清單報價的幅度,從而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達到更早獲得資金或者更多獲得事后經(jīng)濟索賠的一種投標策略與技巧。

無論不平衡如何花樣百出,歸結起來無非是“三變?nèi)蛔?rdquo;,請看以下文章吧,造價同事們,我們要放大招了!

1、材料性能不變,材料品種改變

即中標單位在投標時,有意壓低某種材料的價格先行實施低價中標,或對某種材料錯誤定價后僥幸中標。中標后,再找各種理由變更該項目的材料,增加工程造價。

【案例】:某政府投資建筑工程原內(nèi)墻設計圖紙中 注明為優(yōu)質(zhì)加氣混凝土砌塊,不平衡中標單價僅為305.55元/m³,而標底價為442.56元/m³;中標后,施工單位以優(yōu)質(zhì)加氣混凝土砌塊干縮性大、容易產(chǎn)生裂縫等原因,要求建設單位將優(yōu)質(zhì)加氣混凝土砌塊變更為ALC加氣混凝土砌塊,并利用ALC加氣混凝土砌塊無信息指導價,要求建設、監(jiān)理單位、審計、紀檢等部門共同會辦確認了ALC加氣混凝土砌塊價格。結算時,經(jīng)重新組價后綜合單價為752.22元/m³,共申請增加工程造價131.126萬元。而實際上優(yōu)質(zhì)加氣混凝土砌塊的材料組成、生產(chǎn)工藝、容重、干縮性、保溫性能、材料價格等均十分相近于ALC砌塊,使用在內(nèi)墻上的優(yōu)質(zhì)加氣混凝土砌塊變更ALC加氣混凝土砌塊并沒有增加使用空間、調(diào)整功能、改變性能以及增加美觀等方面的實質(zhì)性調(diào)整。 

2、項目效果不變,項目數(shù)量改變

通過變更不平衡報價項目的數(shù)量,不合理地大幅調(diào)增工程造價。

【案例1】:某政府投資景觀項目,固定單價合同招標,綠化部分的中標價為41.5萬元,經(jīng)一審審核后的結算總價為205.2萬元,是中標價的494.5%。其中:地徑D≤5cm、冠幅200cm紅楓的招標工程量為4株,實際市場價≤300元/株,施工單位利用不平衡報價,以5158.0元/株的單價中標,以及冠幅100~200cm的紅花繼木球的招標工程量為11株,實際市場價≤100元/株,施工單位利用不平衡報價,以1820元/株的單價中標。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某些人為因素,在沒有任何設計變更手續(xù)的情況下,少栽其他樹種苗木,多栽紅楓和紅花繼木球,并且將栽種的范圍擴充至原設計圖紙規(guī)定的區(qū)域以外。實際現(xiàn)場種植地徑D≤5cm、冠幅200cm的紅楓249株,冠幅100〜200cm的紅花繼木球159株。

結算時,通過會辦紀要方式將以上變化合規(guī)化,并明確按現(xiàn)場實際栽植樹種及數(shù)量、執(zhí)行合同約定的固定單價即中標單價結算,為此,上述兩項增加不合理工程造價144.16萬元。

【案例2】:某政府投資亮化工程一審結算價287.11萬比原中標價113.69萬元高出153%,分析原因后發(fā)現(xiàn)主要是因霓虹燈、電纜、穿線鋼管的變更所致,原3000多米的中標價8元/m霓虹燈管均未施工,而是全部變更為原中標價129.92元/mLED霓虹燈管施工,以及原設計14000多米的WDZB-YJV-3×2.5的電纜(中標價4.8元/m)變更為WDZB-YJV-3×4,并緊扣該電纜無信息指導價,相關單位共同認定價格為12.8元/m且不下浮,而WDZB-YJV-3×4電纜按同類信息指導價推算應僅為7.2〜7.8元/m,相當于結算價是市場購買價的200%左右;以及相應SC20鋼管變更SC32鋼管。

上述兩例景觀綠化中美觀性能沒有多大的改變,工程造價卻成幾倍的增加。

3、項目功能不變,安裝工藝改變

一些項目的變更對功能沒有什么改變,卻使安裝工藝變得復雜,增加了造價。

【案例3】:某政府投資智能化工程,室外管網(wǎng)原有設計圖紙及招標清單為3126m穿線用的DN100PVC-U雙壁波紋管,中標綜合單價為5.93元/m,而標底預算價為2239元/m,工程實施后所有原設計的DN100PVC-U雙壁波紋管均變更為DN50PVC-U 雙壁波紋管和DN150PVC-U雙壁波紋管,很大一部分原設計二道DN100PVC-U管的變更成了一道DN50PVC-U管+一道DN150PVC-U管,按合同約定結算方式重新組價后,DN50PVC-U雙壁波紋管和DN150PVC-U雙壁波紋管的結算單價應分別為9.83元/m、17.62元/m,出現(xiàn)了DN50PVC-U雙壁波紋管結算價格是DN100PVC-U雙壁波紋管中標價格165%的奇怪現(xiàn)象。

上述案例中將DN100×2變更成1DN50+1DN150,從施工工藝上講,穿線管的面積增 、加不大,反而較大增加了穿線管在墻體的深度,減少了墻體的穩(wěn)定性,而且不同管徑的并列施工比同管徑并列施工難度有所增加,也無形增加了工程的工藝造價。

類似上述代表性案例實在不勝枚舉,但是萬變不離其宗,就是通過設計變更減少了原中標價偏低的不平衡報價工程量,增大原中標價偏高的不平衡報價工程量或通過重新認價、組價獲取高額的不正當利潤。